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案遭起訴,近日三度召開羈押庭後遭裁定羈押禁見。《鏡週刊》今(7日)報導,黨團主任陳智菡在柯文哲競總財務長李文宗等被告因假帳風暴遭搜索傳喚一週後,去年8月22日曾與柯文哲討論,談到木可內帳時認為是「死棋」,被解讀此說法等同認罪。陳智菡今痛批,這些資訊並沒出現在起訴書、證據清單中,怎麼會流到《鏡週刊》?但她也強調,這些訊息足以證明柯文哲從頭到尾都不知情。
據《鏡週刊》揭露起訴卷證資料,陳智菡在李文宗等被告因假帳風暴遭搜索傳喚一週後,去年8月22日向柯文哲表示:「競選總部跟木可又簽了一個約,是競總收入的10%,要給木可當授權金」「我問李文宗,競總收入的10%是什麼」「他說是政治獻金」。陳接著對柯說:「原本我還希望他(李文宗)可以換個說法,說是其他收入」「但他好像已經告訴檢調競總收入指的是『政治獻金』,這幾乎是死棋」「我們真的要想想,要如何保住您的能量」「這已經不是木可的成本高於他們賣給競總的服務可以解決,而是您簽了約,同意他把政治獻金當作木可的收入來源」。
陳智菡表示,再次呼籲北檢不要再繼續政治追殺,北檢出示的證據「應該在法庭上,而不是在《鏡週刊》裡頭」,看到週刊大篇幅報導引用她跟柯文哲的簡訊內容,她想先問北檢,這些東西並沒出現在起訴書、證據清單或資料當中,甚至在抗告時也沒在法庭上出現,「請問這些私人簡訊到底是怎麼從北檢留到《鏡週刊》?」
陳智菡質疑,這是不是算妨害秘密,還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法律原則?另週刊報導指這些訊息內容構成串證事實,請問《鏡週刊》記者是檢察官?有任何法律素養足以講出檢察官或法院都沒裁定的罪行嗎?若這些構成串證,請問為什麼過去好幾次抗告庭、羈押庭當中,竟沒出現在法庭上?合理懷疑這些偵查不公開在全台現在已變成笑話一場。
陳智菡提到,幫大家還原一下記憶,這次柯文哲被抗告的原因是擔心柯對於身邊民眾黨的人可能還有實質影響力,或影響到證人證詞,但裁定理由並非因為串證,而是尊重審級制度,可是現在《鏡週刊》片面理解為有串證之實,才導致柯文哲再度被羈押?現在北檢想洗大家記憶,「鏡檢」則幫忙放出這樣東拼西湊的簡訊做政治追殺。她重申,「北檢應該出示的證據要在法庭上,而不是《鏡週刊》」。
陳智菡說,至於簡訊內容,也很感謝北檢現在把訊息公開,「足以證明柯文哲主席從頭到尾都不知情」,因當時查帳小組由她、立委黃珊珊負責,看到木可跟競選總部帳務裡,確實有些不尋常狀況,進一步詢問李文宗,瞭解到匯給木可這麼多金額,且遠遠高於競總認知,這過程中,她當然要跟柯文哲報告,因為要進行記者會說明,作為發言人、須釐清真相的查帳小組成員,當然要跟李文宗確認這些匯款內容、金額從何而來。
陳智菡嗆,釐清事實,北檢認定為串證嗎?若是這樣子,為什麼沒繼續偵辦?要透過片面資訊來政治追殺?另這些簡訊已證實柯文哲從頭到尾都不知情,根本不曉得在競選總部帳務竟然有多匯1000多萬到木可中,之後記者會也說明,這溢付金額會透過法律程序追討回來。
陳智菡提到,李文宗提供的資訊中,其理解、認知跟競總匯給木可的金額顯不相當,後來也藉由律師要求返還溢領1300多萬元,這些程序都正在由律師進行當中,「柯文哲從沒授意溢付款項到木可去」,而這些事情正是藉由這簡訊足以清楚證明。
陳智菡指出,整個過程都委由律師處理中,可惜的是當開完記者會後,隔天就進行搜索,相關人員被關入大牢,經過4個月偵查、起訴及北檢無限輪迴抗告,讓當事人無法準備卷宗或是澄清說明,看到《鏡週刊》繼續配合北檢在政治追殺、蒼白無力起訴書過程中,現在還在無止境追殺,繼續放出過去起訴書、證據清單裡沒有的資訊,片面誤導大眾,「這件事剛已經說了,我覺得是幾乎到變態的程度」。
她質疑,這是司法證據,還是政治追殺?還是窮盡一切毀滅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