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調查權、聽證權修法,憲法法庭今(25)日做出大幅限縮判決。對於法院審理案件,立法院不得進行調查。另外,外界高度關注的「反質詢」規定,多數大法官認為,「不如直接做違憲宣告」。但是憲法法庭認為,局於尊重國會,會朝向合憲解釋判斷。但反質詢的裁處罰緩已被宣告違憲,藐視國會也是違憲,因此,只剩下主席可以適當的制止官員進行反質詢。

憲法法庭一開始由司法院長許宗力宣讀判決主文,接著由主筆的大法官蔡宗珍逐一說明理由。隨後也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舉行記者會。

對於立法院得要求人民接受調查,廳長楊皓清說,憲法法庭強調,人民並沒有配合立法院行使職權的義務。調查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出席的政府人員或人民,若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席,這時候得以法律明定對其採取罰鍰。但出席後,如果他講的話到底實不實在,並非立法可以裁罰的。也就是只有拒絕出席,才可以對人民進行裁罰。

對於判決確定後不能進行調查,楊皓清說,法院審理中的案件,立法院當然不能調查,為了保障獨立行使職權的政府機關人員,所做的相關處置,不管是裁判確定前後,並非立法院調查權行使的範圍。

對於反質詢部分,楊皓清說,多數意見對於反質詢認為,不如直接做違憲宣告。有大法官認為,很難想像以後會有什麼算反質詢。但是憲法法庭認為,如果一個法條沒有到絕對要宣告違憲程度,可以做出合憲解釋,居於尊重國會,會朝向合憲解釋判斷。

楊皓清說,反質詢從通過後,一直是媒體報導重點,也是言詞辯論爭執重點。但這次修正沒有相關條文對照表理由可以參考,因此,大法官無法從立法者的立法解釋,來進行反質詢文藝探究。也就是說,反質詢依質詢的定義就是「主客異位」,除非官員把自己當作是提質詢的立委,直接提問,且要求明明是質詢者的立委也回答他的問題,這時才構成反質詢。

一般常問的用疑問句回答,或立委提問不清楚,想要釐清問題,憲法法庭認為不會構成反質詢。但反質詢的裁處罰緩已被宣告違憲,藐視國會也是違憲,因此,只剩下主席可以適當的制止官員進行反質詢。

至於政府人員不出席調查、聽證,楊皓清說,這次全部條文綜合判斷,所有裁罰規定,只有對政府人員跟人民當它無正當理由出席調查委員會調查程序時,才可以裁處罰緩。其他條文有關於裁處罰緩,或藐視國會罪均屬違憲。

至於北檢調查雞蛋或疫苗願意,楊皓清說,立法院可以調查,但如果起訴,進入法院審判,立法院則不能調查。但為何偵查中案件,沒有規範立法院不得調查,因偵查本來不公開,有些案件,立法院可能無法得知該案件正在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