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雄某校教師疑似性騷擾學生一事,教育局今(16)日表示學校調查程序均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案件經重新調查後確認該教師性騷擾行為屬實,學校於113年8月26日決議加重懲處記二大過,教育局審酌該師為累犯、受害人數多及對學生身心造成之侵害影響不一,考量本案衡酌情形影響甚鉅,退請學校召開教評會審議解聘之必要,並於解聘前依規定先暫時予以停聘。
高市鳳山區某國中師去年遭畢業學生投訴性騷擾,共計8案依性平法進入調查,性平會調查報告建議將該師解聘,在無人申復下,教評會決議重新調查,二次調查後最終懲處為2支小過;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痛批,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身負列管性平案件責任,竟包庇教評會違法決議重新調查,還不予糾正、追究責任,讓狼師我行我素、一犯再犯。
教育局長吳立森昨天在議會答詢時承認該名狼師目前在教育局校安室任職,處理工程安全和災後經費核銷等業務,教育局當初先讓對方跳脫學校場域,未來市府對於人事聘用會更謹慎考量。
教育局今天再發新聞稿指出,學校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邀請外部專家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學校性平會初步調查結果認定教師涉嫌性騷擾,惟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外聘專家學者指出該調查報告有理由不完備之處,故請性平會再予釐清。
經性平會深入檢視後,除該師陳述意見時提及有應迴避而未迴避人員外,尚有應調查之證據而未調查、有證據取捨瑕疵而影響事實認定、其他足以影響事實認定等4項重大瑕疵,因此決議重新調查。該重新調查小組成員共3位,包含1位府級委員、1位律師及1位專家,調查結果再次確認教師性騷擾行為屬實。考量教師為累犯且缺乏性平意識,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校方依法予以加重懲處。
教育局表示,為避免該教師與學生接觸,爰暫調教育局,目前從事工程安全及防災等一般行政庶務工作,並強調絕對不容忍校園性別事件發生。針對此案,教育局已函詢教育部,並確認學校重新調查的程序符合相關規定。教育局將持續關注事件後續發展,並督促學校加強性別平等教育,營造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