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12)日接受訪問表示,柯文哲2018年台北市長選舉,加上選舉補助款一共剩餘230萬元左右。不過,當年第一個辭去市府職位幫柯文哲連任、號稱2018年天字第一號競選員工的柯昱安卻反駁稱,2018年11月25日 柯文哲用房屋抵押貸款2000萬整,選完還「倒虧」60萬。
柯昱安說,2024年9月12日陳佩琪說,2018年選舉補助款,扣掉房屋貸款,還「結餘」230萬元。「下次要開記者會之前,請記得先問我這個2018年天字第一號競辦員工,才能避免這種將近300萬元的金流落差」。
到底誰的說法比較正確,當年號稱誠實申報的柯陣營政治獻金,或許可以提供一個參考:
根據2018年柯文哲向監察院申報的台北市長選舉政治獻金,收入小計:44,053,64元、支出小計:55,884,781元,餘額-11,831,141元。
柯文哲當年獲得580,663張選票,而當年民眾黨還沒成立,也沒有聽說柯文哲另有捐贈其他團體說法,所以,以每張選票30元計算,580,663x30=17,419,890元。而柯文哲得票超過保證金門檻(1/10),可領回2,000,000元保證金。
將選舉餘額-11,831,141元加上17,419,890,再減掉20,000,000元房貸還款,再加上2,000,000元領回的選舉保證金,總數為-12,411,251元。也就是既不是陳佩琪說的還有230萬元結餘,也不是柯昱安的60萬元虧損。
另外,在柯文哲競選支出的細目裡,並沒有看到有2百萬元的選舉保證金。換句話說,如果當時支出沒有算入這一筆,柯文哲選舉虧損可能就更上看1千4百萬餘元。
而根據政治獻金的規定,如果捐款來源是自己的財產,可以不必申報收入及支出。
所以,柯文哲2千萬元房貸可以不必列入收支,也可以,不必將其支出申報。假設,柯文哲只是從銀行貸出2千萬元,然後,也沒有實質拿去做競選費用,選後,就將2千萬元還給銀行。那柯文哲的競選盈餘就應該是「餘額-11,831,141元」加上競選補助 17,419,890元,總數多出是5,588,749元。這個數字也跟陳佩琪說的230萬元有一定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