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何時能舉辦第一場演唱會,各界都在關注,民進黨議員簡舒培今(31日)質詢關注相關議題,指大巨蛋使照註記若要辦演唱會,須依照建築技術規則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但台建中心、消防安全基金會恐都不審,該怎麼解套?北市副市長李四川直言,柯市府當時下這但書後,所有人都沒有辦法解,「決策的人現在都已經離開台北市政府了」,北市府、市議會應該共同解決這問題。

李四川下午於北市議會備詢時表示,2017年內政部已發函,原則上大巨蛋本來就是運動設施執照,演唱會只能做臨時使用,但柯市府訂定要求檢討127條,他跟建管處談了很久,若確定大巨蛋要辦演唱會,就乾脆回到2017年內政部規定,若不辦,則大家共同承擔這個責任。

李四川說,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下的但書,所有人都沒有辦法解,就像議員所講,台建中心、消防安全基金會2個單位也不知道要怎麼審,我們現在也沒有辦法解。他常講公務人員綁繩子比較容易,解開繩子的人要負很大的責任。原則上,若告訴人家,大巨蛋就是不辦演唱會,誰寫的誰就負責,但如果今天負責市政府、議會認為,大巨蛋勢必要辦演唱會,我們就共同來解決前面的這個窟窿。

李四川提到,所有事在依法行政時,也沒人敢保證,包括小巨蛋當初發執照,後來要辦演唱會,也是回到大型聚會,但也沒人敢保證以後都不會發生事情,「我認為我們的市政府跟議會應該好好檢討這個問題,不能迴避」。

李四川表示,若時間能解決,他早跟建管處說,「只要你敢簽,我就敢批」,但這不是時間能解決的問題,而是怎麼共同解決當初註記的部分,要不要回到內政部的大型集會遊行的自治條例,「若大家都有這個共識,就往這部分去走」。

簡舒培詢問,使照當時註記的現在都還是官員,那若要這樣做,現在官員會同意?出事誰負責?李四川直言,當然不同意啊!現在跟發使用執照的,都是同樣的事務官,「但決策的人現在都已經離開台北市政府了啊,我應該講得夠坦白了吧?」

李四川強調,但我們應該共同解決這樣的問題,我市市府也願意負這樣責任,最起碼議會也能夠支撐我們,除非議會告訴我們大型演唱會不辦,若該辦的話,市府也敢扛這責任,原則上就回到內政部法令的大型集會自治條例。簡舒培則說,希望北市府一個月時間內告訴議會,北市府到底想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