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今(19)天發布公告,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反傾銷做出最終裁定,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並自明天起徵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行政院回應,政府除積極協助業者應訴,也輔導業者升級轉型,發展高值化、差異化產品,且部分業者已提前布局及分散市場,拓展歐美、東南亞等地。

中國商務部指出宣布,對被調查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的實施期限自2024年4月20日起5年,將被徵收反傾銷稅的業者包含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9.0%;台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9.0%;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2.2%;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其他台灣地區公司22.4%。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晚間透過媒體群組表示,經濟部在中國2022年調查此事時,便鼓勵台灣業者積極應訴,並補助業者聘律師協助應訴的部分費用,因此在業者積極配合提供有利證據下,已爭取到終判裁定較低稅率,部分業者終判稅率已由初判的約17%,降低至9%至12.2%。

林子倫指出,去年8月間中國公布初判結果後,經濟部也立即與業者進行討論與評估,且已有業者提前布局及分散市場,像是拓展歐美、東南亞、土耳其、北非等中國以外地區市場,或透過異業結盟,產業鏈結新興市場,例如整合石化、機械、紡織等產業,組團前往印度、東協、非洲等新興市場。

林子倫續指,經濟部同時也積極輔導業者升級轉型,發展高值化、差異化產品,提升台灣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政府對於相關情形皆有所掌握並有所準備,也透過各種管道協助業者,將此事件對台灣業者的影響降到最低,而中國的做法無助於兩岸貿易正常往來,而且也對台灣業者相當不公平,呼籲中國回到國際貿易常軌,不要以政治操作影響正常貿易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