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大選即將在明年一月登場,為面對中國以經濟脅迫方式打壓台灣民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與台灣安保協會今(10 日)共同召開座談會,第一場由元智大學 EMBA 教授高仁山主講、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宋承恩與談、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主持,分析中國對台灣以及各民主國家層出不窮的經濟脅迫手段,以及因應之道。
高仁山:「以商逼政」是中國常見手段
高仁山首先引用2023年反制經濟脅迫法草案(Countering Economic Coercion Act of 2023)對經濟脅迫的定義:
「經濟脅迫指的是外國對手以任意、反覆無常或不透明方式不合理地限制、阻礙或操縱貿易、對外援助、投資或商業之行動、實務做法或口頭要脅。外國對手實施這類行為的意圖在於藉由造成經濟損失以遂其戰略政治目標或影響主權國家的政治行動」
他指出,從 2020 年到 2022 年之間,中國對全球民主國家的經濟脅迫行為有所增加,截至目前已對 27 個國家和歐盟進行了 152 起脅迫外交行為,包括限制旅遊、投資、進出口貿易、民間抵制和施壓企業等,其中又以澳洲和立陶宛的脅迫尤為頻繁,對台則施壓台商表態支持一個中國原則,「可見以商逼政是中國常見手段」。
高仁山表示,中國將貿易武器化並懲罰那些與台灣互動、支持香港民主、反對新疆種族滅絕或冒犯中國其他「核心利益」的國家,當中並包括日本、立陶宛、挪威、澳大利亞以及超過 123 家私人公司,共造成了數百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高仁山舉例,中國對韓國樂天集團施加制裁和對德國豬肉實施禁運措施之後,當中國在香港通過《國家安全法》壓制民主時,這些國家都一同選擇保持沉默,而這正是中國利用經濟脅迫實現其政策目標的最佳案例。
高仁山列舉了多項經濟脅迫的手段,「貿易限制」、「公眾抵制」、「行政歧視」、「投資限制」、「旅遊限制」、「空洞威脅」。
- 貿易限制:針對政府的主要手段,包括對特定國家產品的進口限制或關稅提高。
- 公眾抵制:針對公司,尤其是那些品牌對中國消費者有影響力的公司。
- 行政歧視:透過增加行政手續或其他非正式障礙來限制某些國家的企業活動。
- 投資限制:限制或阻止對特定國家或行業的投資。
- 旅遊限制:限制國民前往特定國家旅遊,影響該國旅遊業收入。
- 空洞威脅:使用模糊的或不具體的威脅來施壓,使對方短期間難以提出對策。
各國聯合展現集體韌性 對抗中國經濟脅迫
不過,針對中國與日俱增的經濟脅迫,高仁山也提及,目前世界正研擬的反制方法,包括歐盟極建立反脅迫工具,例如創建專門機構反制,加強歐盟內部的出口銀行以支持在面臨第三國脅迫時的企業;美國正研擬的「反制中國經濟脅迫法案」旨在建立一個跨機構工作組,專門應對中國的經濟脅迫行為;G7 今年 5 月提出「反經濟脅迫平台」倡議,即是與其他面臨類似經濟脅迫的國家,共同發展應對策略。
高仁山提到,上述反制中國經濟脅迫,志同道合的夥伴國家,相繼提出抵抗中國經濟脅迫的方法。這種策略基於民主國家相互依賴,即使許多國家在貿易上高度依賴中國,還是有許多商品是中國高度依賴這些國家,這些國家可以通過聯合行動,展現集體韌性,對中國實施經濟威懾。
美國鼓勵國家實行貿易多元化,與志同道合的夥伴發展了「回國生產」和「友岸生產」網絡,並組成了如 Quad(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印度)和“CHIP-4”等聯盟,以鞏固半導體等關鍵技術的供應鏈。
高仁山特別提出經民連面對中國有關經濟安全的倡議,包括了「民主防衛型貿易協定,並從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開始」、「從WTO入會史,找貿易壁壘調查因應解方」、「強制投保西進險:外部成本,內部化」、「配合中國在台行使公權力者,應納入刑法外患罪處罰」。
台灣出口最多的是電子零組件 中國反而不敢禁台灣
此外,針對台灣對中國經貿依賴誇大中國對台灣經濟脅迫,宋承恩舉出經濟部數據,台灣目前對中貿易逐年下降,現在大概落在 3 成 5 左右。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出口貿易最大的前五項分別是:電子零組件、機體電路、資通與視聽產品、金屬製品、機械製品等,被中國禁的最兇與媒體炒作最嚴重的農產品,反而並非出口大宗。
宋承恩分析,經貿依賴不能單純從總額論斷,應細分出口貨品特徵到底是中間財,還是最終消費財,他續指,台灣與中國高科技中間財貿易逼近七成,反而凸顯中方技術依賴台灣,而台灣輸中高科技最終消費財,僅占 6.3 %而已,足見台灣 93.7 %的高科技最終消費財,是外銷中國以外市場。
如果以經濟依賴所造成的經濟脅迫來看,「中國對台經濟脅迫的能力其實有限。」 宋承恩說,盼望國人別再因為國台辦與若干學者的說辭,明顯誇大台灣對中國的非對稱依賴,相較前總統馬英九時代對中經貿依賴,台灣的經濟還算安全,已與過去截然不同。
經濟脅迫是什麼?
根據美國今年所訂定的《反制經濟脅迫法草案》,當中明確定義,「經濟脅迫」指的是外國對手以任意、反覆無常或不透明方式不合理地限制、阻礙或操縱貿易、對外援助、投資或商業之行動、實務做法或口頭要脅。外國對手實施這類行為的意圖在於藉由造成經濟損失以遂其戰略政治目標或影響主權國家的政治行動。
作者:報呱編輯文及均(Wen Jim)(本文轉載自報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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