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3)日審查《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范雲質疑,政院版的《政治檔案條例》修正草案雖刪除「永久保密」相關文字,但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委高仙桂答詢時直言,若符合嚴重影響國安等三個條件,檔案仍可「實質永久保密」。最終,該草案今日在委員會審查完竣,針對政治檔案不應永久保密、並應加強延長保密時的審核機制部份,相關爭議條文皆保留、等待黨團協商,相關部會也表示將持續研議。

范雲表示,解嚴已過了數十年,政治檔案還要保密多久?是誰、又該如何判定是否影響國安?超過40年、理應完全解密的陳文成案與林宅血案,修法後,會不會又有部分檔案被以國安為由繼續保密?「嚴重影響國安等三個條件」的但書,會不會再次被擴大解讀為,相關人士在抵抗檔案開放?

范雲也提出具體國外案例,包含歐洲人權法院判決強調,縱使涉及國安的情報工作,也應該適度揭露,不得一律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完全遮蔽;巴西、南非、烏拉圭等多國則採取絕對的公眾利益揭露門檻;由開放社會基金會與全球22個人權倡議組織與學術單位共同起草,關於國家安全和資訊權利的「茨瓦内原則」也強調,「任何國家安全資訊不得無限期保密。」

最終,該修正草案於今日委員會審查完竣,針對政治檔案不應永久保密、並應加強延長保密時的審核機制部份,相關條文皆保留、等待黨團協商,部會也表示將持續研議。范雲強調,將持續爭取解除政治檔案保密的緊箍咒,讓真相得以見光,更讓台灣社會得以真正邁向和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