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女孩 21 歲,八成智商,聽話,能踏實過日子!看上的趕緊聯繫。」日前,中國某影片平台主播發布的一則徵婚影片引發關注。影片中,有一名智能障礙的女性,聘金明碼標價 18.8 萬元人民幣 ( 約台幣 84.3 萬 ) 。

經陸媒《九派新聞》查詢,該影片主播的帳號上,還有大量類似的徵婚資訊,聘金明碼標價,涉及的女性不乏智力障礙、身體殘障等情況。

該主播表示,他們是正規婚友介紹。婚友社所在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則表示,建議不要相信此類訊息,對於該婚介所以及影片主播的情況,會進一步調查。

影片主播說,這是「正規婚友社」,是為有智力障礙、身體殘障等情況的女性徵婚,在做善事。但以身心障礙女性為宣傳噱頭、將高額聘金作為婚姻前提,讓民眾產生懷疑。

中國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而該影片傳遞的內容,很可能導致與法律規定完全相反的效果,尤其是殘疾女性的權益,更容易受到損害。

法律專家指出,以影片中出現的所謂智障女性為例 :「八成智商」,婚介所將智力障礙程度定量化,並無科學認定依據,卻能為渾水摸魚行為提供便利。

事實上,對於智障人士,有價值的區分,是在法律上分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這種區分,對於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至關重要。

婚姻制度的核心是婚姻自由,而「自由」的前提,是當事人對於婚姻的後果有明確認知。所以,無行為能力人因為無自主意識,對婚姻後果毫無認知,不宜結婚;限制行為能力人,則可在認知婚姻後果的情況下結婚。

雖然該影片主播稱 : 「那些殘障的女性,要父母找我們,所有的程式都是正規程式,必須見父母,我們這兒還有律師弄的合約」,但即便這些程式都履行,也只是證明婚姻符合身心障礙女性父母意願、符合婚友社利益,而非符合她們本人意願。

法律專家認為,一旦婚姻由父母和婚介所主導,而殘障女性並無發言權和最終決定權,那麼,殘疾人的婚姻,將淪為包辦、買賣婚姻;婚姻的基礎,不是感情,而是赤裸裸的錢財交易。

而據媒體報導,該婚友社的問題還不止於此。例如,他們也做正常人婚介,並且聲稱,「交完聘禮,另付2萬元介紹費就可以把人領走,先結婚後戀愛」。「付錢就可以把人帶走」,可見,在該婚介所眼中,女性並非可以自主決定自己婚姻的人,而是一件隨時可以拿走的器物。

再例如,該婚友所稱 :「每個人的聘金都不一樣,正常的女孩都在 15 萬 ( 人民幣 ) 以上」。

媒體指出,如此高的聘金價碼,是女子父母本來的要求,還是婚介所為了獲取更大利益而慫恿的結果?如此明碼標價的背後事實,也需要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