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況主丁特近日在直播中質疑,副總統賴清德財產申報存款為250萬餘元「太矯情」、「裝窮」,引發戰火。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揭露一向是眾所矚目的焦點之一,究竟可不可信?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公職人員公開申報的財產資料,查證比例低,加上處罰輕,這問題就像在問世界上有沒有鬼一樣,因為沒有可靠的驗證,最後只能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1條規定,各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應就有無申報不實或財產異常增減情事,進行個案及一定比例之查核。查核之範圍、方法及比例另於審核及查閱辦法定之。而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7條中明訂,第11條第一項所稱一定比例之查核,指申報年度申報總人數百分之五以上。

對於公職人員和候選人公開申報的財產資料是否可信,邱顯智指出,點開監察院的財產申報專刊查詢系統,已經有三萬多筆資料,但有多少經過監察院的查核呢?答案是5%,這也是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

邱顯智提到,如果是候選人的財產申報,中選會不會進行任何查核,隨便你填,是真是假,選民不會知道,只有候選人自己知道。

邱顯智指出,就算真的剛好查到申報不實,故意隱匿財產,現行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也只罰20~400萬,沒有刑責,根本不痛不癢。

他舉例,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李妍慧被查到106年的財產比前一年多了一倍,且不說明理由,罰300萬;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漏報爐渣業者、地勇公司給的6千3百萬等款項,罰400萬;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漏報3302萬,罰340萬。

邱顯智也在臉書拿出自己在監察院廉政專刊上的財產申報資料,他認為,查證比例低,加上處罰輕,對於應不應該全盤相信公職人員和候選人申報的財產,大家心裡已經有一把尺了。他強調,唯有確實查核、提高不實申報的代價,公職人員與候選人的財產申報,才有獲得信任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