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會在夏天吃冰、或喝冰涼飲料來解暑,但若手搖飲冰店衛生管理不善,即容易發生像高雄冰店即發生沙門氏菌感染事件,食藥署今公布112年371家業者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業者稽查專案,結果發現有6家業者的飲品及冰品不符合微生物衛生標準,其中包括多家知名連鎖店:COLD STONE、阿義鳳梨冰、鮮芋仙、甘蔗媽媽、清原芋圓等。食藥署已依法處以罰鍰18萬元,並要求業者改善。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本次稽查的371家業者,除了檢查食品業者登錄、GHP及保存來源文件等項目外,也針對「連鎖飲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進行查核,發現有26家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另外,也發現2家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此外,也抽驗了408件飲料、冰品及其原料,結果6件不合格。

6件不合格的飲品及冰品包括:新竹縣「清原芋圓(雲發商行)」的「芋頭冰沙」、台南市「COLD STONE」的「巧克力冰淇淋」、台南市「阿義鳳梨冰」的「冬片春茶」、台北市「鮮芋仙中山旗艦店」的「鮮芋仙粉條冰」、台北市「甘蔗媽媽」的「新鮮甘蔗原汁」、新北市「清原芋圓」(伊丸商行)的「芋見幸福」等,皆檢出含有腸桿菌科。

而標示不符規定的業者包括:甘蔗媽媽「未標示總咖啡因含量」;泰讚了內湖瑞光店的「泰式咖啡烏涼熱」 總咖啡因含量和現場標示不符;agnes b.Cafe信義誠品店「現磨咖啡(熱)」總咖啡因含量和現場標示不符,西雅圖極品咖啡未標示總糖量及總熱量以及「手沖咖啡哥倫比亞(熱)」總咖啡因含量和現場標示不符等。

食藥署公布,針對飲冰品進行衛生檢驗,發現有部分飲品店的產品超標,其中腸桿菌科是最常見的不合格項目。食藥署表示,腸桿菌科是反映水質、飲冰品及食品製程是否符合衛生規範的重要指標,如果超過標準,代表製作過程中可能存在污染源,如食材、器具、包裝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問題,而長時間在常溫下保存更會加速微生物的繁殖,影響飲冰品的品質及保存期限。食藥署呼籲民眾在選購飲冰品時,要注意店家的衛生狀況,避免購買不合格的產品,以保障自己的健康。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未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標示者,係違反食安法第25條第2項,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實者,係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不符合GHP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將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飲料或冰品及其原料違反相關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依同法第48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12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未標示不合格1   圖:食藥署/提供

112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未標示不合格2   圖:食藥署/提供

112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總咖啡因與現場標示不符1   圖:食藥署/提供

112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綜合樣態標示不符1   圖:食藥署/提供

   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