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昨(9)日宣布輕症免隔與「0+n自主健康管理」等防疫新制,且自3月20日起實施。相關新防治措施也放寬,新制與舊制相比共有「7項取消、4項維持、1項調整」,本刊整理出8個新制Q&A懶人包,讓民眾可快速了解最新防疫新制,立即掌握。

一、3/20起有哪7項被取消?

「輕症強制隔離」、「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開」、「確診者同住家人及入境民眾自主防疫(0+7)」、「輕症通報、提供確診數位證明」、「確診者簡訊、自主疫調回報、居家照護遠距諮詢」、「確診死亡個案遺體盡速火化」這7項已取消。

二、公費清冠一號和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也取消了嗎?

3月20起實施的防疫新制,並沒有取消公費清冠一號和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並仍維持以下4項。包括「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公費清冠一號」、「住院須採適當防護措施」、「住院者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死亡喪葬慰問金和關懷金調整適用對象」。

三、3/20起調整的措施是什麼?

同步修訂「喪葬慰金」、「關懷金發給要點」適用對象,衛福部將同步修訂。

四、確診輕症「0+n自主健康管理」怎麼執行?

「輕症」或「無症狀」民眾若檢驗為「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相關配套措施將配合修訂及實施。

五、「0+N」各類對象可適用哪些假別?

3月20起「0+n各類對象適用假別」分五大類,分別是「軍職人員」適用假別為病假、「公務人員」適用假別為病假以及居家辦公,「教師」適用假別(如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請病假,「學生」適用假別為病假,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勞工」適用假別為普通傷病假。另外,在請假依據上,建議認快篩陽性證明即可,不須要求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請假作業細節,另依目的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六、3月20日起確診遺體如何處置?

三項確診遺體處置取消修訂,分別是取消「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調整為「遺體得採火化或埋葬等方式進行處置」。二是取消「不可再打開屍袋」建議,調整為「於符合感染管制原則下,親友可瞻仰遺容,惟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並避免直接碰觸遺體」,最後則是取消「使用雙層屍袋」建議,調整為「如有體液滲漏風險,應使用完全密封且非滲透性的屍袋」。

七、「輕症免隔離」防疫保單是否賠償?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防疫險是依「依照契約」來做履行,契約當中屬「法定傳染病」才可獲得理賠,但輕症免隔離及免通報後,是否仍符合法傳定義,要再進行研究。現在仍無法回答,金管會預計將在「3月20日前」公布討論結果。

八、老師、學生確診5天後「快篩陽性」能進入校園?

指揮中心指出,COVID-19病毒感染可傳染期平均約為5天,爰教育部據以建議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教育部進一步指出,若第6天後學生或教職員工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建議可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學生仍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亦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教職員工仍可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

防疫鬆綁新制調整重點。   圖: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防疫鬆綁新制具體項目。   圖: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