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國許多超市都架設「自助收銀機」,但卻有許多顧客「漏掃」、「逃單」的現象出現。浙江寧波市一名老婦在購物時,因一塊人民幣 75 元( 約台幣 331 元 ) 的豬肉沒有在自助收銀機上掃碼結帳,被超市抓包,罰款人民幣 2 萬元 ( 約台幣 8.84 萬元 )。老婦家人知曉後憤而報警,當地警方介入後,超市也將老婦罰款退回。

據中國《極目新聞》報導,浙江一名 60 多歲的老婦人在超市購物時,因一塊豬肉沒有在自助收銀機上掃碼,被超市人員指控是「偷盜行為」,並要罰款人民幣 2 萬元,老婦將人民幣 3,000 多元 ( 約台幣 1 萬 3 千多元 ) 轉帳到超市工作人員的私人帳戶上,還案要求簽了一份「自願協議」。老婦的家人知曉後,大為震驚、怒而報警。

但據超市方給向警方提供的監視器畫面,該名老婦人已經有多次在自助收銀機前「漏掃」的紀錄,早已引起超市工作人員注意。當地警方介入後,超市已經將老婦的罰款全數退回,並出具諒解書,老婦及其家人也不再追究超市行為。

《極目新聞》也訪問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付建。付建指出,如果是多次逃單、漏掃,可以認定為盜竊行為,與傳統的盜竊區別不大,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雖然案例中的老婦,金額上達不到立案標準,但兩年內如有 3 次,同樣構成盜竊罪,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罰款方面,付建律師則指出,是行政執法行為,超市無權對消費者進行罰款,案例中的超市員工以私人帳戶接受老婦的罰款,屬於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產,可以追究民事責任。而超市張貼「偷一罰十」,實際上也屬於私力救濟行為,也是違法的。

曾有顧客多次漏掃被判刑

據《極目新聞》報導,今年 8 月,北京市一名女子在超市自助結帳時,多次漏掃商品累計人民幣 200 餘元 ( 約台幣 884 元 ),被警方依法刑拘。警方解釋,該名女子 5 次漏掃碼,實際上是多次盜竊行為。北京市法院也今年 7 月也公布一名類似案例,劉姓嫌犯在 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1 月間,多次在購物時對部分商品故意不掃碼,暗中竊取商品。在半年內先後盜竊超市商品二十多次,遭法院宣判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緩刑一年。

零售業資深從業者、新零售新媒體觀察員宋九亮表示,中國目前 80% 至 90% 的超市都配有自助收銀機,也有顧客漏掃的現象,尤其是一些老人故意夾帶商品、惡意逃單,也有人用低價條碼代替較貴的商品。

雖然已經有超市自助收銀機加裝電子秤來降低盜損,但宋九亮坦言,還是需要顧客自律,否而還是有空子能鑽,而超市員工在結帳區監督,其實也只能簡單看一下明細,震懾顧客督促自律。

三江超市四明中路店收銀區的自助收銀和人工收銀通道。   圖:翻攝自寧波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