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6日電)消基會今天表示,隨機購買13件揮發香氣的擴香產品檢測,1件檢出致癌物質甲醛約60ppm,另1件檢出恐引起乳癌、抑制男性生殖能力的塑化劑1萬ppm,但無標準可循,呼籲儘速訂定。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擴香相關產品調查測試標示仍有不合格、部分成分對健康有疑慮 呼籲儘速訂定管理規範」記者會。

消基會說明,擴香或香氛產品以本身的揮發物質,透過介質,或直接散發到空氣中,讓使用空間充滿香氣,加上包裝巧思,普受消費者喜愛,但成分是否安全,消費者多數不太了解。

消基會接著發布去年11、12月間,在雙北市量販、生活用品店、美妝百貨及網路電商隨機採買13件樣品,其中實體11件、電商2件,進行檢測。

消基會指出,除有2件標示不符合規範,分別是未標示廠商名稱及僅有產地標示;另外還有2件檢出可能危害身體健康的成分。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分別是1件測得甲醛約60ppm,而甲醛是室內空氣污染公認具有代表性之一的化學物質,目前已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致癌和致畸形物質,其餘12件未檢出甲醛。

另1件則檢出塑化劑DEP,含量超過1萬ppm,而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類似女性賀爾蒙,長期大量暴露,恐引發乳癌、子宮內膜癌,對男性也有抑制生殖能力疑慮,其餘12件則未檢出。

此外,也有9件測得6種歐盟化妝品法規列出的過敏原化學品,包含羥基香茅醛(Hydroxycitronellal)、香豆素(Coumarin)、鈴蘭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沉香醇(Linalool)、檸檬油精(Limonene)及紫羅蘭酮(Alpha-isomethyl ionone)。

消基會強調,消基會數年前就對擴香產品安全有所關注,呼籲相關機關訂定管理規範,但迄今仍無相應規範可供依循,相關檢出含量是否安全,有待主管機關認定,消基會也藉此呼籲政府儘速訂定規範、標準。

關於標示不符合規定,消基會補充,可依商品標示法規定,由地方主管機關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張雅淨)11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