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持續延燒當中,有不少民眾表示疑惑,若在確診並結束7天隔離後的7天自主管理時期,快篩陽性的話,是否能回公司上班?對此,勞動部表示,無規定解隔後要再快篩,雇主也不能拒絕勞工返回工作崗位的要求,但若有疑慮,勞工可請病假或與雇主協商採取居家辦公。
台中市烏日林新醫院復健科一名物理治療師確診,隔離期滿後進行快篩仍呈現陽性,但物理治療師還是返回醫院工作,掀起各界的熱烈討論。若是一般勞工確診,需要進行7天隔離和7天自主健康管理,解隔離之後不需要快篩就可以重返職場,若和上述案例一樣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陽性,卻仍返回崗位,是否會造成防疫漏洞,讓部分民眾感到憂心。
對此,勞動部表示,目前中央沒有規定解隔後一定要再快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勞工不用提供證明就可返回職場,雇主也不能拒絕,但如果勞工有疑慮,可以自行請病假或是與雇主協商改採居家辦公形式上班。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羅一鈞也說明,確診個案經過7天隔離,傳染力已經大幅下降,就算外出活動也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傳染風險。
勞動部表示,已打滿3劑疫苗的勞工若是選擇0 7,出示快篩陰性就可上班,雇主必須讓勞工出勤上班,不可拒絕,也不可要求改請特休假、事假或病假,雇主若有防疫考量,勞資雙方同樣可在達成共識後,讓勞工進行居家辦公。勞動部舉例,若公司要求上班,可以協調成居家辦公,這樣勞工同樣有提供勞務,也降低傳染風險,資方也能夠給付原本薪資。若無法居家辦公的工作,可協商請假,同時不列入出缺勤考評。
另外,也有不少民眾關心,若是已經確診和解隔的人,再次接觸確診者的話,是否需要被重新匡列?羅一鈞則表示,基本上剛感染過,短期內不會再次感染,尤其現在流行Omicron,沒有發現新的變異株進入國內,依照現行規範,曾確診的個案,距離當次確診發病日後3個月內,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如於暴露後無症狀或未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則不會被匡列爲接觸者。
羅一鈞表示,曾確診的個案,3個月內,再次接觸到確診個案,如於暴露後無症狀或未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則不會被匡列爲接觸者。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