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台中一中音樂課事件」鬧的沸沸揚揚,不僅網路上討論熱烈,台中一中的校方與學生會都對此發表正式聲明。一位朋友問我的看法,我笑著答:這是場師生間的階級衝突。他訝異的看著我,為何有這樣的看法?
我們只要將評論者的身份掀開,網路上則問是否以真姓名寫文章,就可以看出某些端倪。
台中一中的記者會,那僅是一個記者會,一個沒有甚麼意義的記者會。因為請問有沒有校長主持?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會代表?家長?校友?沒有。這記者會僅是台中一中的教務主任出面,而教務主任對外不代表學校。他不是學校法定代表人。
沒有教師代表。教務主任謹代表學校有關教務方面的高階行政人員而已。充其量僅能說學校老師兼學校高階行政人員。他僅能代表教務處講話,不能說是教師代表。
這件事情是老師與學生的衝突,那學生代表、學生會怎麼看待這件事情?我清楚學生在此也不太敢講話,更且該事與他們無直接關係。但身為公共事務代表,這是他有以代表身份發言的必要。不然當這個代表有甚麼用?僅是傳聲筒而已。但絕大多數的代表不會慷慨激昂的替同是學生爭取利益。
事件發生時的家長或家長會的態度怎樣?該事件影響到學生權益,就算受影響的學生家長不出席,家長會也要有代表出席。更進一步說,音樂老師這樣的反應不是此次發生,而是長期都有,為何學校不處理而家長沒有意見?
校友也應該出席。校友是曾經當過學生,也受過該老師教導過的。他們也有權力出來講話。然而這些都沒有。
所以它僅是個應付了事的記者會而已。
更進一步說,教務主任與音樂老師是同事,他出來講話,本身具有共同身份條件,他們某種程度是利益共同體。而事件另一方的學生,也是他們未來要對應的對象。因此不管音樂老師與教務主任,甚至與校方的任何老師,他們在這個事件上都可以說是利害與共的人。那麼,教務主任講的話代表什麼?有甚麼意義?
擴而言之,網路上一些以真實姓名、目前還具老師身份的人發言,可以說是替他的社會關係交代。他的職業立場、親戚朋友等所建構出他的社會網絡、社會關係,也是他的利益關係。講不符合這個狀況的話,某種程度會影響到他的利益,受到相關者質問、同背景者對其目前社會地位、關係的檢驗。因此他不一定敢背叛他的社會關係、社會階級。他們可以強調他們在教育界的第一線經驗,可以說他們對這樣問題的處理方式,但除非想深入思考與追究,否則這些人講話,聽聽就好。不管支持與否。
網路評論也這樣,不是用真實身份發言的,他可以表達出他自己的想法,而這種想法不需要深切的負起社會責任。這些人比較敢講真話,甚至替相對弱勢者講話,但不需要負社會責任的條件下,他的信用度是下降的。
至於學生會所表的聲明,不具有參考價值。一個高中的學生會,有甚麼獨立條件來講出和校方立場不一樣的發言呢?就算是大學,除非像台大、政大這種有聲名卓著的法政學系,家長、校友會強大到敢跟校方對抗,甚至學校不一定敢正面起衝突。同時又有社會輿論會支持,否則學生會發言的獨立可信度,值得懷疑。
朋友在問我,那你以一位曾是高中生、擔任過老師的身份,怎麼看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
1. 那僅是一個音樂課。並不是升學必考科目。學生做到這種程度,已經很不錯了。音樂老師擺出一副非怎樣不可的態度,好像很厲害的樣子。只是徒增困擾。類似音樂課,在以往的高中,若沒有被借來上正課,學生還笑笑的、乖乖的做在底下聽老師講課,那已經很好了。
2. 學生整理那麼久的報告,你把他刪除 2 / 3 ,還要他照原訂時間長度報告,你是要他的命啊!
3. 音樂課拿來要學生做報告,有兩點直接可以把老師問倒。(1)學生來上課,就算是音樂課,也有成本。一個五十分鐘的課程,你叫學生報告 40 分鐘,老師最多只講 10 分鐘。請問這老師有能力讓他講話的 10 分鐘,效果等於別的音樂老師講課 50 分鐘的效果嗎?難聽的話就不要講了。(2)這些學生也不是音樂專業,以後也不需要走音樂路。現在叫他們研究這些資料,然後要底下學生聽這些不成熟又拼拼湊湊的內容,請問老師將學生權益放在哪裡?
4. 有人要求音樂報告要符合怎樣的學術要求。需知他們僅是高一生,國中可能沒有報告課程,上高中僅 1 學期。請問怎樣做好報告,老師都不一定講過,更不用說講清楚。能要求到什麼程度?
5. 有人說報告有注意到引用資料出處等。這僅是 ppt ,一般對以 ppt 呈現的報告資料,不會要求將資料出處附在 ppt 上。那個要求多會放在正式報告中。
6. 有些人,特別是當過老師的,拿學生報告內容、抄襲做文章。學生報告的確有很多爭議,但拿這個修理報告學生是不恰當的。(1)不要說高中生,很多大學生做的必修課堂報告、學期報告,比這個爛的也一堆,更多公然把課本的圖案放在 ppt 上面,當作講述內容在報告,請問你們這些任課老師有這樣激動在罵學生嗎?這些批評此事件的老師們,你的學生水準真的很高嗎?他們在報告時,真的把引註資料也放在 ppt 上面嗎?(2)本事件的核心根本不是學生報告爛的問題,而是老師失控的問題。而引發學生失控的現象是老師在當天把學生報告的主要部分刪除 2 / 3 ,學生根本沒有能利用僅剩的 1 / 3 資料,在相同時間內報告。學生念課文,而老師竟又罵他們,這是重要的衝突點。到底誰的錯?不要都怪在 ppt 內容、怪在學生身上。
7. 有人強調「老師要道歉,那學生要不要道歉?」。這個同義論點是:「學生要道歉,那老師要不要道歉?」我也不認為學生一定對。但對應老師的道歉,為何馬上出現學生也要道歉的論點?
8. 很多人強調學生上課錄影、上傳的法律問題。特別是那些學法律的老師輩者。我要問他們在太陽花運動時,他們第一時間為何不說闖進立法院、行政院的法律問題,而是一片叫好!現在就變成法律問題很重要?
9. 「學生上課錄影、上傳」可能有法律問題,也可能有所謂公審效果。但(1)如果學生不錄影、上傳,這件事情就社會大眾不知道,而其後果就是這 4 位學生的分數被打低,甚至被當掉。然後現在及以後的一堆學生被老師這般教導。(2)為何這些引法律論述的法律系老師、大法官,提到的是對上傳學生比較不利的老師、同學肖像權、老師的智慧財產權,為何不提全班,乃至過去、同時及以後學生的受教權?這可不可以說是長輩或其他法律系老師,某種假借法律專業之名,偏袒同為老師的那一方,集體霸凌權力、知識相對比較弱的學生那一方?
10. 有人說「學生上課錄影、上傳」有所謂公審老師的效果。那為何人們想到的是公審老師,而不是公審學生?這就表示整個事件發展,老師這邊被人注意而為輿論所不喜歡。問題的重點應該在為何老師會被不喜歡?其後才有公審問題。
11. 網路上很早就出現音樂老師被梗圖白雲的說法,很多媒體的電子訊息也這麼說。當時學校及學生會都不主動出來澄清,而是過了2 天的星期一才由學校開記者會,星期二由學生會發表聲明,然後要修理王浩宇。同時王浩宇的臉書上,也刊登說出白雲說的台中一中學長道歉文。我想問的是:為何有重大責任、掌握資訊條件最優厚的校方不在第一時間出來澄清?為何學生會不譴責相關電子媒體?專門拿個有政治爭議,卻可能不是重要人物的王浩宇出來祭旗?
12. 在整個事件中,錄影、上傳的學生,應該受到特別保護。這不是他的事,而他的作為才讓學生的權益得以受到保障。保護那些看到自認為不公義的事情而勇於出面,才有正義的社會!「我雖不喜歡你說的話,但拼命維護你說話的權力」!紀同學上傳影片,讓學生的說話權力,受到保護!
13. 就是有野百合運動的一群「不讀書」、「愛鬧事」的學生,推波助瀾後來的民主改革。就是有一群「不讀書」、「愛鬧事」的學生,推動太陽花運動,才有後來避免被捲進中國經濟的政治發展。
文: 林修正 /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