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黃守達今(15)日接獲投訴,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於所舉辦的「111年度職人傳承新秀選拔活動」,海報文宣所使用的標題字體當中的「職人」兩字高度相似《職人SHOKUZiNE》雜誌商標。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接獲反映後,立即要求承辦單位下架相關文宣。
接獲投訴的台中市議員黃守達指出,此組書法字型是舉匠公司特別請藝術家創作授權的識別,象徵了其品牌形象與理念。市府文宣整組直接搬來用,職字還缺了上面那一點,不知是故意還是抄得太粗劣所致?
黃守達痛批,此組「職人」標準字已非首次被盜用,2017年已有知名皮鞋店盜用案例,當時鬧得沸沸揚揚,引發諸多討論。台中市政府竟如此後知後覺,到現在還在犯這種低級錯誤,完全不尊重創作者的心血與專業。
舉匠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石展丞表示,團隊發現台中市府未經授權使用職人 Logo 圖像時相當錯愕,認為此舉就是不尊重「職人」的行為。若文宣上有使用需求,就應依循正常管道付費取得授權,即便是外包廠商所為,市府也有義務做好把關。
舉匠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針對侵權一事,要求台中市政府應於公開之官方網站、官方臉書社群平台,向舉匠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底下所持有之品牌《職人SHOKUZiNE》針對圖像未經授權而造成活動檔期內侵權一事致歉。並承諾於未來兩個月內落實關於此類侵權議題相關管理辦法及於市府內的宣導時數,保障台灣眾多創作者之權益。
黃守達認為,官方文宣侵權,台中市府責無旁貸。在取得正式授權之前,勞工局應立即下架此版文宣,並依舉匠所提之訴求謹慎處理。另外,未來對於相關對外宣傳皆應審慎檢視,局處內部也應加強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法治教育,不要美感不行,連法律常識都不足。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接獲反映後,立即要求承辦單位下架相關文宣,並要求承辦廠商查明,如確認係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樣,應依法取得授權。
舉匠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創辦之《職人SHOKUZiNE》雜誌商標。 黃守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