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2日電)台中市張姓計程車駕駛日前載送賴姓乘客,路途中卻未按照賴男指示路線繞路行駛,引發賴男不滿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確認張男確實多繞路,依法向張男開出罰單。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警方2月18日凌晨1時53分接獲民眾報案,北屯區軍功路與軍福十八路口有糾紛案件,警方獲報前往現場處理。

警方到場時,報案的56歲賴男向警方表示,他在中清路與環中路口搭上61歲張男駕駛的計程車,請張姓司機載他前往北屯區軍功路與軍福十八路口,上車時要求走台74線快速道路。

賴男表示,張姓司機口頭上雖應允,但並未照他的要求,自中清交流道上快速道路,賴男雖心生不滿,仍先口頭告知張姓司機,可走台74線快速道路較節省時間,並提醒張姓司機改自崇德交流道上快速道路。

賴男心想,上快速道路後,後續可下松竹交流道,右轉松竹路後接軍功路即可到達指定下車地點;不料張姓司機上崇德交流道後,卻又多行駛1公里後到潭子交流道才下快速道路,改走平面道路再到指定下車地點。

賴男發現後無法接受,雙方便在車上爆發口角衝突,並請警方到場處理。警方初步了解後,會同雙方檢視計程車行車紀錄器,並以網路地圖輔助,網路地圖顯示張姓司機行駛路線足足比賴男指定路線多出8分鐘,認定張姓司機確實有繞路,依規定開出罰單。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計程車駕駛人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呼籲計程車駕駛勿任意繞路,應與乘客確實溝通避免爭議。(編輯:陳仁華)11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