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雄發生7旬婦人連環分屍案,警方整理時間序發現張嫌殺害嫂嫂後,隔1個多月以同手法殺害左營張姓婦人分屍,全程不到4小時,凶殘手段又更精進。警方今天上午持續打撈遺體中。
而張男疑在住處殺害黃姓大嫂在內的3名婦人,又殘忍分屍棄河,警方採集屋內牆壁殘留的血跡驗證,但作案凶器、黃姓及張姓婦人的頭顱仍未找到,而目前惡質的張嫌不肯全盤供出,不僅監視器拍下死者進去屋內未再步出的畫面,作案房間內也有3組血跡,鑑定確認來自3名死亡婦人,現在只是需要更多鐵證讓張嫌坦承一切,把證據攤在陽光下,嫌犯不會脫罪。
而我觀察台灣近十多年,出現多起殺人分屍案,回顧殺人分屍案歷史,2021年12月永和弒父分屍案、2020年1月萬華女華僑分屍案、2019年1月台南姊弟戀分屍案、2018年8月加拿大籍男子分屍案件、2018年6月華山分屍案、2018年5月台大女遭肢解案、2018年5月桃園殺妻分屍案,分屍殺人案犯罪動機多因貪念為爭奪錢、性、房子、毒品等,而出現的失去人性、喪心病狂的殺人犯罪行為。
公務繁忙,仍行動關心此分屍案,因為做好台灣分屍案背後變態心理分析,可幫助台灣完善防治教育政策,有效避免台灣社會無辜人命死傷。
通常分屍案的加害人犯罪者,具備反社會人格,也有人稱之為「無情型人格」,不屑於生命體的價值,在生活中受挫的時候,他們會訴諸暴力,極有可能出現變態的虐待行為。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指出,反社會人格患者大多欠缺同理心,感受不到別人的痛苦等。他們表達情感的能力也欠佳,多從暴力行為中找到快樂或發泄怒氣。且他們喜歡欺凌霸凌比自己弱小者,可能從小已開始虐待動物,施虐後他們沒有太大感覺,不理會對方感受。另外,他們亦欠缺耐性,需即時獲取滿足感,否則容易暴躁;抗壓能力較弱,易有情緒困擾,如抑鬱或情緒失控等,稍有不如意時,便發洩在弱者身上。再由生理證據發現,具反社會特性、行為脫序且情緒冷酷的人,在小時候都有痛苦的人生經驗,例如父母疏於照顧、家庭缺乏溫暖、有受虐或遭霸凌的經驗等。有這些不良的早期人生經歷者,經腦部功能性磁振造影(fMRI)檢查,發現他們杏仁體較小。在此背景下長大的孩子,多會參與針對弱者的戰鬥,按照社會階級強弱的啄食順序,在這過程中,他們也會殺害動物或支解動物。
而這些人格病態者的行為特徵,在學齡前、青春期即已出現,且越來越明顯。在18歲之前,稱之為「品行疾患」(conduct disorder),他們小時候就會虐待動物、對他人不禮貌、易打架、偷竊、不受規範、逃學、離家出走,成人後重複有搶劫、傷人等作奸犯科的行為。平日的生活就是他們的虐待演練場,他們可能慣常使用暴力的態度和行為對待他人。
倘若我們連結十多年來的分屍案歷史,或可深究加害人的成長背景等事發根源,如是否有虐待小動物及反社會人格徵兆,如此可讓台灣社會大眾理解,為何加害者會做出離譜殘暴的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加害者對於生命的不尊重,甚至心理出現變態殺人後支解受害者成為屍塊,甚至模仿電視荒唐劇情,把其屍塊丟到河中餵食魚類,故在防治教育政策方面,很明顯是「情感教育」和「生命教育」出了問題,生命教育和情感教育必須從國小開始教起,向下紮根,改變華人社會價值觀中,父母師長只要小孩成績好,其它缺點都可以接受的迷思。生命教與情感教育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教育、媒體、法律三管齊下,還有在台灣這個國家,人人有一顆主動關心他人的心,可防治分屍殺人魔,聽到有人呼救立即報警,加害者聽到有人行動關心便不敢為所欲為,也可減少憾事發生的機會,希冀台灣不要再有無辜人命因此傷亡。
文.張天泰(教育博士、政治工作者)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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