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王小姐(28歲)於 2021 年在任職的生安運通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工安意外,她在在操作機台包裝 1100 公斤塑膠粉時,腳卡進滾輪並被貨物壓過遭截肢。事後女老闆還酸她「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裝個義肢就能走了」,打算以 10 萬元打發此事,此事一發引起外界關注,政府單位也正在積極介入調查。對此,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揭露 6 點踢爆公司先前接受媒體採訪的辯駁,並呼籲公司:「承認安全設備不足,改善並賠償才是真的」、「請公司別再避重就輕胡說八道!」

王小姐所任職的生安運通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姓父子共擁有十多間公司,其總公司位在高雄,承攬華夏海灣塑膠公司頭份廠的 PVC 包裝及裝卸貨工作,所以王小姐子才會在頭份工作。而昨(19)日高雄市勞工局對生安公司進行勞檢後,謝姓小老闆今天受訪時對先前公司遭受的諸多批評進行辯駁,對此曾玟學說:「謝姓小老闆今天受訪時的幾項回應讓人無法苟同,甚至與事實不符。」並列點說明批評謝姓父子。以下為曾玟學的列點說明:

1. 謝姓小老闆說:「公司並沒有要用 1 萬和 10 萬元打發王小姐。當時住院,經理帶著現金 1 萬元去探望,是考慮其在醫院食宿支用,而後續所有醫療費用和看護費,甚至療養院的看護費及每月薪資,公司都有給付。」
曾玟學說:「這些部份本來就是依法資方要負責的部份,不用說的好像已經很盡責或周到的樣子,連這些都沒辦法做好才是大有問題,且職安署今日也指出,公司未足額給付失能補償的部份,違反了勞基法 59 條,將依法處分。」

2. 再來,當初是否打算只給 10 萬元和勞基法要求部分,接著就要當沒事請對方回來,給最低薪資繼續上班,這在勞資調解的時候都有白紙黑字記錄,甚至簽名確認。勞方手上也都有完整證據,請資方不要再繼續說謊了!

3. 謝姓小老闆說:「若王小姐恢復良好,承諾會保障工作權,可以讓她在公司工作到 65 歲。也提到發生意外的機台,有基本的 sop 的操作方式,都有教她,也有一些規定。」
曾玟學說:「保障工作到 65 歲的這個說法,當然是王小姐其中一個權利和選項,但更是公司一廂情願找台階下的說法。王小姐現在只想跟公司在法律和賠償上告一段落,就不要再有接觸了,她連經過公司門口都有陰影,根本不可能再為你們工作。那個設備即便依你們的操作要求,安全防護都是嚴重不足的,更何況也沒有完整的職員訓練。」與其避重就輕的說這些,不如「承認安全防護措施不足,改善並賠償才是真的。」

4. 接著,謝姓小老闆針對自己太太對王小姐說了「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裝個義肢就能走了」、「你媽媽中風也走得好好的啊」,指出若這兩句話造成王小姐困擾,公司這邊很抱歉,這兩句話事情,不要放在心上。並說明原意要鼓勵王小姐截肢再裝上義肢後,也可以正常生活,不要沈溺在截肢當中,所以做了一個比喻,告訴她你媽媽之前中風,現在也恢復的很好,並非落井下石。然而,曾玟學認為:「這些話當時聽在王小姐耳裡是多麼諷刺,事後說沒那個意思不要放心上,根本就是在講幹話而已。」

5. 至於勞資調解時,王小姐這邊提出要求兩千萬的賠償,謝姓小老闆認為是獅子大開口,所以才無法接受。但這數字也非空口隨便提出,王小姐目前 28 歲,就算以目前的薪資計算到 65 歲退休,就約莫一千兩百萬,加上行動不便所造成的各項衍生費用、長期醫療支出以及精神賠償,才會提出職災補賠償兩千萬的要求。且實務上,最後的判賠數字都會再打折扣,所以在談判的時候喊到兩千萬,真是獅子大開口嗎?曾玟學認為,談判的過程也不是兩千萬跟十萬兩個選擇,資方若有誠意,勞方態度也非不能協調,而這些在勞資調解時,其實都有記錄。

6. 最後,職安署中檢中心今天說,2 月 18 日派員至災害現場實施複查,事先並未通知事業單位,複查結果發現仍有違反動法令事項,已依規定處以局部停工處分及裁罰 45 萬元整,絕無所謂護航廠商情事。事實上,職安署中檢中心在事發超過三個月後,才在媒體報導民代關心後,至現場複檢,這個時間點已讓人覺得大有問題。


最後,曾玟學指出,事發公司的業務是承攬知名廠商的包裝事業,原事業單位有連帶責任,但現場連安全線都沒有,更遑論護罩、隔離網,在這種捲動的機械設備裡,員工根本不該有站上去操作的可能,資方根本直接將員工置於危險當中,絕對要為缺失付出代價。並在文末與職安署對話:「請職安署要跟勞工站在一起,避重就輕的調查和放水的檢查,只會讓勞工的處境更加艱辛。」

苗栗工廠一起工安意外,造成王小姐慘遭截肢。   圖:擷取自曾玟學臉書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昨(19)日揭露 6 點真相踢爆公司。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