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 17 日查獲市場攤商販賣未經合法屠宰場,私宰雞隻。臺南市長黃偉哲對此呼籲,相關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並提醒消費者購買畜禽肉時,務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才能安心採購及安心食用。

黃偉哲表示,肉品是重要的蛋白質來源之一,消費者採購雞肉食用的比例增加,為保障市售肉品衛生安全,指示台南市府農業局、衛生局、環保局、警察局、動保處等單位組成的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持續辦理定期查緝。17 日上午於麻豆區查獲馮姓業者販賣違法屠宰雞隻,共查扣 3 隻重約 5.4 公斤的違法屠體。目前已全數依法沒入及銷毀,並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處以罰鍰。

農業局長李建裕指出,查獲該案所販賣之雞隻未經合格屠宰場屠宰,將依畜牧法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以下罰鍰,如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李建裕表示,國內禁宰活禽政策實施已久,業者應將家畜、禽送至合格屠宰場進行檢驗及屠宰,檢視販售屠體來源是否合法,並配合政府例行性的查緝作業,以創造更佳的消費環境。

黃偉哲再度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私宰家畜、禽,及販賣未經合格屠宰場屠宰之肉品,盼民眾能共同防疫禽畜產業,並維護畜禽肉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