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8日電)桃園市交通局今天指出,桃市計程車春節期間除按原訂收費方式,每趟次加收新台幣50元;桃機排班計程車按趟次計費每趟次加收100元,入境旅客依公告自付金額加100元為收費上限。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桃園市計程車現行運價為起程1250公尺新台幣9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收費(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80秒加收5元。

另外,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起程收費10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收費每80秒加收5元,得加收15%停留服務費。

交通局指出,今年春節連續假期計程車加收運價實施期,自1月28日至2月6日止共10天,實施期間桃園市計程車比照往年按每趟次加收50元;桃機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入境旅客依公告自付金額加100元為收費上限;計程車駕駛人依計費錶功能選取計入春節加成,依計費表顯示金額向乘客收費。

交通局表示,民眾乘車時間如果跨至加成運價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例如上車時間為1月27日晚上11時30分,下車時間為1月28日凌晨1時,仍應依原價收費,不得加價。

交通局指出,民眾若遇到駕駛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請記下車牌及發生時間、地點或乘車收據等相關資料,向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或警察機關檢舉。

另外,未依規定配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編輯:戴光育)11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