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網路購買食品已成為民眾主要消費管道之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也針對網路販售的25件果乾果醬進行調查,並於今(6)日公布結果,有3成的產品標示不合格,其中有2件果醬產品宣稱「天然」卻為人工製作,依食安法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消保處表示,去年9月至10月初,在網路購樣25件市售果乾與果醬(13件果乾及12件果醬),並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驗驗證中心進行防腐劑及甜味劑檢驗,檢驗結果25件全部合格。另外,也進行食品包裝標示查核,結果有8件不合格,已移請地方政府衛生機關依法處理。

消保處指出,8件不合格的產品,多數為有效日期或廠商資訊標示不符規定,其中有2件產品宣稱「天然」,但實際上卻是人工製作,並不符合「天然」的定義,涉及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

對於未依規定標示者,消保處表示,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者,依食安法第45條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

消保處也提醒消費者,於網路下訂前,應檢視商家有無清楚標示商品資訊、有無實驗室檢驗報告、商家上架時間長短及其他消費者的回饋訊息等,並選購具有「有機農產品」及「產銷履歷」標章的果乾或果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