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不顧中國反對,與台灣互設代表處,「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於11月18日正式掛牌運作,引發中國強烈不滿,不僅驅逐立陶宛駐中國大使,並祭出一連串經濟制裁措施;歐盟12月8日公布「反脅迫工具」法案,協助成員國對抗第三方國家使用經濟脅迫的行為,該措施被視為歐盟對中國霸凌行徑的貿易反制工具。

歐盟執委會公布「反脅迫工具」(Anti-Coercion Instrument)法案,將賦予歐盟委員會廣泛的權力,歐盟和成員國在面對經濟脅迫而談判無效後,可採取12項措施來反制。

歐洲聯盟貿易執委杜姆布羅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發表聲明表示,歐盟可動用的措施包括實施關稅和配額,限制相關國家貨品進口和投資、暫緩歐盟資助、禁止採購歐盟出口管制的商品等,以應對歐盟及其成員國近年來成為第三國經濟施壓的目標。

杜姆布羅夫斯基斯提及,已接獲立陶宛對中國的投訴,並透過在北京的歐盟駐中代表團收集資訊,評估可能的下一步行動,同時與立陶宛和中國聯繫,希望能迅速釐清事件,

杜姆布羅夫斯基斯強調,這項新工具旨在威懾,當收到成員國投訴,歐盟會檢視是否屬於經濟脅迫,迫使歐盟和成員國改變特定政策,在談判、調解不成功、耗盡所有方法後才會推出反制措施。

他指出,新反脅迫工具有助捍衛歐洲維持自由貿易原則,雖然主要目的在威懾,但歐盟發出明確訊息,堅定捍衛自己的利益。現今地緣政治環境緊張,而貿易武器化已成事實,歐盟和成員國也成了經濟恐嚇目標,因此這些反脅迫工具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