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7)日質疑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公開宣傳政府公投立場、違反行政中立等,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回應,行政院依法是此次四項公投案的「反方」,是公投案的當事人,不是局外人。行政院副院長是政務官,為政府的政策辯護、表達行政院不同意四項公投案的立場,本就是政務官公務職責所在,除獨立機關外,政務人員並不在行政中立法的適用範圍內。
沈榮津昨天在泛公股事業漢翔公司所舉行的活動中,公開宣傳「4個不同意」反公投內容,立法院國民黨團認為,此舉嚴重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規定,因此揚言將在取得具體事證後,向監察院提出告發,違反相關刑責部分,則向地檢署提出告發。
羅秉成指出,公投對事、選舉對人,兩者的性質不同,而行政院依法是此次四項公投案的「反方」,是公投案的當事人,不是局外人。行政院副院長是政務官,為政府的政策辯護、表達行政院不同意四項公投案的立場,本就是政務官公務職責所在,遑論依行政中立法之規定,除獨立機關外,政務人員並不在行政中立法的適用範圍內,政務官本於政策推動權責,有義務對外界說明並辯護政策立場,並無違法疑義,銓敘部日前亦曾就此節公開澄清說明。
羅秉成強調,沈榮津對外進行公投案的政策宣講並無違法之處,呼籲在野黨多加熟稔相關規範,勿再任意曲解公民投票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定,或將對事的公投與對人的選舉混為一談。
羅秉成表示,公民投票與公職人員選舉兩者的性質不同,人民就政府重大政策依法所提出的公民投票案,政府基於政策推動的權責,行政院站在公投案的反方立場,本來就有對外說明的義務,且為滿足全國民眾「知的權利」,對於公民投票案所涉及的重大政策,政府有責任透過各種管道及方式,使民眾容易瞭解政策內容,適時對外界說明並辯護政策立場,即時澄清相關錯誤訊息。
羅秉成指出,銓敘部曾於今年5月12日對外澄清,「總統及政務人員並非行政中立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其若就公投案公開表達立場,並無違法疑義」;又依「公民投票法」第 10條第 9項規定,行政機關有義務提出意見書,內容並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之法律效果;另依「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之規定,除由提案領銜人代表正方外,並由行政院等代表反方;此外,銓敘部也於該新聞稿進一步指出,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之「立法目的在於禁止公務人員藉由職權,具體明確下命或指示其權力所及之特定對象,要求(或要脅)為或不為特定的投票行為」,因此「依照公民投票法及相關規定表達機關立場或意見,針對一般民眾之呼籲及說明,並無觸犯本條文之虞」。
羅秉成說,沈榮津昨天針對四大公投案所進行的宣講行為,係基於自身職責並依據公民投票法之規定表達行政院之立場及意見,針對民眾進行相關呼籲及說明,按銓敘部日前所為之澄清及說明,並未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