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資源回收從業人員發生職業災害,新北市勞動檢查處今年特別針對30家業者實施專案輔導,初檢29家不合格,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3-30萬元罰鍰。勞檢處希望透過現場工安診斷,事後再實施追蹤檢查,以督促業者正視工安、減少職災。

勞工局長陳瑞嘉說,資源回收的作業場所時常使用輸送帶、堆高機、挖掘機等重型機具,現場又囤積大量回收物,容易使作業人員面臨機械捲夾及物料倒塌的風險。去年4月即發生一起勞工遭輸送帶捲入死亡職災,今年2月亦發生一件資收廠負責人遭翻覆的堆高機壓擊致死意外,顯見資源回收的作業風險較高,加上業者通常為規模較小、缺乏資源的微型企業,因此選定資源回收業作為專案輔導對象。

勞檢處進一步說明,本次輔導共發現59項缺失,常見缺失型態為堆高機駕駛座未設安全帶、未設照明及方向燈,或駕駛離開時未將貨叉置於地面;另外現場人員使用氧氣、乙炔從事熔切作業時,因未確實固定鋼瓶,如不慎傾倒損壞氣閥開關,容易發生火災爆炸意外。此外,針對輔導所見缺失,勞檢處會透過列管追蹤,以確認業者改善情形,如未依規定改善者,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3-30萬元罰鍰。

陳瑞嘉提醒,資源回收業者通常規模較小,一般無法完全負擔安全衛生改善費用,為了鼓勵業者積極改善作業環境,勞檢處訂有「補助微型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備作業計畫」,只要是50人以下的事業單位,且營業登記與作業地址相同,皆可提出申請,最高可補助改善費用的一半,若是增設或改善高風險預防的器械設備,單一事業單位更可獲得最高12萬元的補助,歡迎符合規定的業者踴躍提出申請。相關資訊請向勞檢處製造業科洽詢(22523 99分機703至721)。

作業時使用的堆高機,應在駕駛座設置安全帶並確認有良好照明。   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