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中國對台敵對勢力未見消退,屢侵犯台灣高科技產業營業秘密,舉動引起國家安全疑慮,法務部擬將法定由一審檢察署偵辦的營業秘密相關案件,修法由二審檢察署偵辦;將案件層級拉抬至刑法,並視同內亂、外患罪以高規格處理。法務部長蔡清祥今(29)日證實此項規畫案。他表示,已訓練檢察官精進偵辦國安案件,並擬將偵查權責由高檢署檢察官偵辦。

蔡清祥說明,法務部有意提高辦案規格看待營業秘密法案,不過案件將如何分門別類?如何修法?如何判斷個案是否會威脅國安?這些均有待觀察。他進一步指出,營業秘密法案觸及層面多元,更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不宜以一般洩密、竊盜案方式處理」,他說,觸犯營業秘密罪,不只讓公司營運受影響,更會破壞國家競爭力以及技術,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案件上要更具有經驗、能專責。

國家安全有關案件,一審檢察署偵查為最大宗,是國安法發展組織既遂或未遂罪;新黨案、前立委助理案、陸配何建華案都皆是,二審檢察署方面過去曾偵辦「實質共諜」案。

他表示,將規劃研擬違反營業秘密法的犯罪,比照傳統內亂、外患罪提升為二審檢察署為管轄進行,並立即啟動修法作業;目前正在蒐集資料階段,修法完成之前,會舉行研討會聽取各方意見,同時檢視法案有無疏漏、不妥之處。

根據檢察司在法務部業務報告中,陸資違法在台的業務運作,是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做規範,而陸資在台灣的犯罪手段,則是利用偽外資或是透過台人尋找人頭,再經由台灣招募幹部或員工,藉以獲取研發成果。檢察司表示,自今年7月以來,共有3起陸資違法在台犯罪的案例遭到起訴,各別是7月13日的「研發驅動晶片封裝測試案 」、8月19日的「研發交換機品及無線產品案」及9月23日的「研發晶片軟體及販售醫療器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