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投票今(26)天登場,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今早前往大安國中投開票所投票,投完票後竟主動向媒體亮票,恐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8條第2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台北市選委會表示,正在查處中。此案警方詢問後,依違反選罷法要送地檢署。趙少康回應,一時失誤,不小心露出正面,這是錯誤示範。

未能如願前往東非看動物大遷徙的趙少康今天現身大安國中投開票所受訪時直呼:「很遺憾!」並感嘆,這輩子應該不會再去,但人生總是會有很多意外就順其自然。然而,趙少康疑在投完票離開圈票區後,直接打開票紙,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一路走到票匭後,才對折投入,這樣的亮票行為明顯已涉及違反選罷法。

持續更新:趙少康罷免投票主動「亮票」給媒體拍 恐罰20萬或2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涉選罷法,投票所有責任通報警方。台北市選委會指出,已由大安分局處理,並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根據選罷法第88條第2項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違者於同法第105條訂有刑事罰則,經令其退出而不退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趙少康聲稱:「今天早上去投票的時候,看到記者拍攝,不小心把選票的背面當成正面展示了。其實我『不贊成罷免』立場外界都清楚知道;一時失誤,不小心露出正面,這是錯誤示範,引發媒體關注,非常不好意思。今天天氣非常好,還是呼籲大家趕快出門投票,守護我們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