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宴席餐廳的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7)日公布與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的「110年宴席餐廳稽查專案計畫」稽查結果,總計查核255家業者,抽驗雞蛋、豬肉、蝦子、調味醬及生食用食品等共計190件,其中1件雞蛋檢出動物用藥乃卡巴精0.02ppm,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裁處3萬元。另查獲1家業者GHP複查不合格、1家業者標示不符合規定、2家業者貯放逾期食品,均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裁處共計22萬元。
板橋佳山企業有限公司中雞蛋檢出動物用藥乃卡巴精0.02ppm,而規定是不得檢驗出任何含量,因此轉由地方政府衛生局罰款3萬元,而被檢驗出有問題的原料則是來自桃園市的育慶行。
食藥署呼籲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以確保食材衛生安全與品質,同時食品業者應符合GHP相關規範,違反者依食安法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且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反者依食安法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食材之管理應確實遵守先進先出原則,勿隨意貯放逾期原料或食品,如經衛生機關查獲貯放逾期食品,則可照食安法處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