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與法務部昨天公布涉及翁茂鍾案的大法官、法官與檢察官的第二波懲處名單,其懲處範圍、調查事實、後續作為以及是否揭露其他冤案等問題,亟待社會各界共同檢視監督。司改會今(8)天召開記者會回應,呼籲繼續徹查案件真相,同時,要求有人必須為翁茂鍾案負起政治責任。
司改會指出,翁茂鍾案讓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來到新低點,司法院第一次於1月18日公布懲處名單時,已令各界失望至極!為挽回社會信任,司法院才表示要再度徹查。
但司法院昨日公布第二波懲處名單,共調查37人,並決議26名法官、前法官因違失行為而有懲處的必要,卻有25名人員「已逾懲戒權時效」,僅將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移送監察院。其中,亦包含12位前次受調查的人員。從不懲處變為懲處的標準為何?情節重大與否的標準為何?對於超過懲戒權時效的人員,司法院是否有後續作為?對於前述問題,司法院一概未說明。
司改會表示,就法務部公布的調查結果,除了第一波調查外,共調查57人。其中,承辦炒股案的調查人員1名移送地檢署偵辦,包含前檢察總長吳英昭的2人因承辦翁父案件或其配偶有購買股票送原任職機關行政調查,包含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在內的8人因宴飲收禮頻繁送職務監督,3人涉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其餘人員則查無不法或未違反職務倫理規範。雖然受調查人員名單赫然出現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及前檢察總長吳英昭等高層官員,但法務部的調查僅公布結論,對於認定標準、違失情節皆付之闕如,也沒有交代後續調查作為。
司改會也質疑,司法院長許宗力再次缺席昨日的記者會,作為全國最高司法機關首長,對於近百位法官涉入司法風紀事件,甚至造成冤案,必須負起政治責任,不容以「多屬十、二十餘年前之事」為由一筆帶過,因為涉案者大多為現職法官,而且身居高位要職。更不乏許宗力於2016年11月上任後,主持司法院人審會決議調派升任獲頒獎者石木欽、洪佳濱及溫耀源等3人,主其事者自然不能脫免責任。針對涉案的檢調人員,法務部長蔡清祥除了表示「會進行調查」外,至今未見有進一步的回應或改革措施。該會要求許宗力及蔡清祥因必須改革卻未能成功,應立刻向全國人民道歉,負起作為首長的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