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29日電)北市共53座河濱公園球場經常被各團體或協會以認養或比賽名義租借時段,卻拿來教學、甚至趕走想使用的民眾。北市體育局3月起將把球場改為收費制,夜間照明也要收錢。

體育局表示,新制3月1日上路,共53座球場,收費分場地使用費及照明費,若夜間使用場地需要燈光照明就要加收費用。

棒壘球場使用費每小時新台幣270元、夜間加收照明費每小時400元;11人制足球場每小時260元、夜間加收照明費每小時300元;5或7人制足球場每小時收費190元、夜間加收照明費每小時250元;橄欖球場白天收費240元、夜間加收照明費每小時250元。

體育局指出,預計4月會另外建立好照明設備租借系統,可用悠遊卡付款,租借人當場刷卡燈就會亮,方便也環保;而在系統建置的過渡期,一律都在場地租借系統付費。

體育局表示,場地開放時間,有照明的為上午8時至晚間10時、沒有照明的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

體育局說,去年市長柯文哲指示河濱球場應符合需求、使用者付費,新制上路可避免占用、被說用免費場地營利等狀況,也符合規費法。(編輯:張銘坤)11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