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聯盟宣布,上周賽事攻城獅塔壁、夢想家王柏智,因危險動作而遭罰款,兩人都有在頸部以上出手的動作,也是非必要之犯規行為,因此受罰。
以下為PLG聲明:
上周賽事經裁判委員會回溯,針對危險動作之決議如下:
G15 新竹街口攻城獅 #34 塔壁 罰款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G17 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 #10 王柏智 罰款新台幣伍仟元整  賽事編號G15臺北富邦勇士(客)vs 新竹街口攻城獅(主)日期:2021/01/23(星期六)事件:
第一節還有6分42秒,新竹街口攻城獅 #34 塔壁防守時左手摔臺北富邦勇士 #2 簡偉儒的動作。說明:
此一動作當下已判決為 “U”,經聯盟影片再次審視,此動作實屬刻意危險動作,並且已是第二次(累犯)的刻意危險動作,有鑒於保護球員基礎上,決議加罰 #34 塔壁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  賽事編號G17台新夢想家(客)vs 新竹街口攻城獅(主)日期:2021/01/24(星期日)事件:
第二節還有5分17秒,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 #10 王柏智對新竹街口攻城獅 #2 鄭瑋的打後頸部犯規。說明:
經聯盟影片再次審視,此動作實屬刻意危險動作,決議加罰 #10 王柏智新台幣伍仟元整。
補充說明:
經01/06領隊會議決議,自01/06起將針對所有賽事中有爭議之動作及吹判,進行賽後回溯,並有權作出升降判罰,01/06前之賽事既往不究。【針對經裁判回溯後認定之危險動作罰款之說明】為保護球員,並防止場上危險動作發生,特訂定罰款,金額如下:初犯 新台幣伍仟元整二犯 新台幣貳萬伍仟元整三犯 新台幣伍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