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明倫社會住宅的話題延燒,台北市前都發局長林洲民說,台北市府在「說辭」中屢屢引用「機會成本」的行為並不恰當。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9)天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台北市整天把自償率掛在嘴上,「不是因為財務有問題,而是心理有鬼」。
花敬群說,內政部早在106年7月11日就發佈「內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融資利息及非自償性經費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地方政府只要依據計算補助的標準,「一般戶市價八折,優先戶六四折」收取租金,在營建費用100%融資長期攤還下,內政部就會依據租金收入扣除長期維護費的餘額,以及每年要償還銀行的本金與利息的差額,提供全額補助。另外,興建期的利息與每年需要的土地租金,內政部也都是全額補助。
花敬群進一步指出,內政部就是要讓地方政府不用擔心「自償率不足」的問題,因為差額都有中央補助。而且,台北市的租金水準是全國最高,在租金八折的情況下,自償率超過100%仍是常態。「台北市整天把自償率掛在嘴上,不是因為財務有問題,而是心理有鬼」。
花敬群反問,為什麼有人會這麼聰明的把「房屋稅、地價稅與營業稅」納入社宅成本?而且還高達總成本的三成!他解釋,營業稅是中央稅,免徵營業稅完全不關台北市的「成本」。地價稅與房屋稅雖然是地方稅,但也是市政府立法免徵,況且這些公有土地原本就大多是免稅地,未興建社會住宅前也不存在房屋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