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已過了正常開票時間,縱然各種情節都有可能發生,但可以確定的是,開票至今已邁入第三天,第49任的總統、副總統還沒「正式產出」。所謂「還沒正式產出」有兩個意涵,首先,美國總統是由各州的「選舉人團」間接投票選出,而美國選舉人團的投票日是在今年12月14日,所以就算各州的投票結果出爐,就憲政角度來看,都還只是「按理推算」誰應該是總統,還不能說誰就是新任總統,一切要等到一個月後才能依法確定。

其次,正常來說,「按理推算誰應該是總統」這件事目前還說不準,就算外界一再認為拜登贏得密西根州後,16張選舉人票入袋應當就毫無懸念;但是,目前有部分搖擺州都還沒開票完成,甚至處於膠著的現象,拜登雖聲稱「在勝選道路上前進」,但仍不敢大膽發表「勝選演說」。然而,重點來了,是什麼原因造成開票冗長?「通訊投票」(Mail-in Voting)是關鍵的因素,據報導指出,這次大選有約八千萬人採取通訊投票的方式,這已超過2016年總投票數的一半。

「通訊投票」受到各界的關注,也對這場選舉投下關鍵性的變數,更是讓川普提出停止計票及選舉訴訟的主要考量,疾呼應該調查「選票舞弊」及停止「遲到計票」,他強調「通訊投票」是「非法選票」,美國總統的選舉結果會因此被「竊走」。理解這次美國大選的投票爭議,要先簡單釐清名詞概念與意義,其實某個程度上,「通訊投票」與「缺席(不在籍)投票」(Absentee Voting)相似,制度設計的宗旨是要保障公民的投票權,讓美國公民能順利履行參政的權益。

事實上,這次美國大選面臨著COVID-19疫情的干擾,各州擴大「通訊投票」的認定範疇,將「任何疫情考量」納入允許申請「通訊投票」的理由,這是有其必然性與正當性,畢竟美國確診人數仍是有增無減的趨勢,前往公共場進行投票是有健康風險,體諒選民內心的恐懼,以及確保「生命安全」與「公民投票」的平衡,看起來都是合理合情的作法。只是,民主選舉的價值除了讓公民履行參政權與投票權之外,「秘密投票」及「即時計票」也是不可或缺。

先不論「美國郵政體系」在這次「通訊投票」的影響,就這場大選的爭議點應當回到討論或檢視「通訊投票」的規劃,因為在聯邦制度的憲政精神下,各州擁有採取各種投票方式的權力,不管「通訊投票」的途徑是「需事先提出申請」或「自動寄出全部選民」,各州在裁量「申請期限」、「何時寄達」及「選票合法」上的作法都是截然不同,例如新罕布夏州就沒有明確規定「申請期限」,部分州有規定需選舉日前寄達,也有指定日期的作法,甚至彈性認定。

換句話說,表面上這導致開票延後,實質上也凸顯在「計票」上的判斷問題,再把「郵寄選票」的延誤情形考量進來,就必然讓整個選情變得更詭譎多變。不過,這些問題都可以透過制度與相關行政措施來改善,持平而言,目前出現的問題凸顯出各州政府在規劃上的破口,也就是沒有完善因應作法,所以才會出現延後計票的現象,無法「即時計票」;然而,「通訊投票」真正的問題如前面所述,「通訊投票」根本無法釐清如何確保「秘密投票」的原則不受損。

在「申請通訊投票」到「填寫選票」再到「郵寄投票」的過程中,如何保障人民是在「秘密投票」的保障下進行投票行為,而這又牽涉到「投票人的意志」表示,也就是「投票人是出於個人意願而非受人指使或強迫」進行投票;另外,「通訊投票」也凸顯難以確認「本人投票」的判斷根據,甚至在「選票」與「選舉人手冊」之間的核對上勢必也會產生疑慮,而這攸關著「不能追查投票者的投票意向」的「秘密投票」意義,更是民主投票無法迴避的基本原則。

也因為如此,當「通訊投票」無法「即時計票」,進而有「延遲開票」所導致的拉鋸畫面,「逆轉選情」的電影情節雖然是新聞媒體下標的所愛,但卻也是政治陰謀論的最好題材。當然,美國民主社會的穩健是多數人會認同的觀點,但是,如果就保障「公民參政權」的角度來看,「提前投票」與「當日投票」的差異,讓所謂真正的「主流民意」更難以探測,尤其選戰仍在進行,卻有多數民眾已完成投票,代表性的判斷會是辯證「何謂民主」的爭議,也是後續延長加賽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