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超過十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昨(23日)台東縣府與美麗灣公司的仲裁結果出爐,今(24日)上午台東縣府召開記者會說明。對於縣府正名杉原灣、還海於民等聲明環團表示肯定,但要花6.29億的公帑買回違法的建築物,長期關注此案的在地反反反行動聯盟及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同表不滿,認為縣府必須要公開仲裁判決,同時拆除美麗灣違法建築。

環境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對判決結果深表質疑,不滿人民為何要幫違法業者買單、替財團補漏東,要求資訊公開。「一個違法應拆除的建築物須由國庫6.29億買回,就意味著這個離譜事件,不僅犧牲海岸環境及人民權益,更將財團業者自己造成的金錢損失,轉嫁由全國納稅人來承擔。」

聯合聲明中提出兩大訴求:第一,仲裁資訊應公開,6.29億元鉅款來自國庫,此案仲裁過程若有造假或瑕疵,將嚴重損害全國納稅人權益。因此,仲裁判斷書內容,特別是美麗灣建築物價值鑑定的結果,應公開接受大眾審視,確認全案過程公正客觀,以及縣府與業者雙方沒有放水打假球嫌疑。

反反反行動聯盟表示,業者投資本就應承擔風險,何況行政法院已經認定業者規避環評違法在先,當時業者無視司法判決的停工命令,繼續違法施工,造成實質違建的結果,破壞海岸景觀及環境污染,也撕裂台東地方人民情感。

對此,他們嚴正譴責,並要求美麗灣渡假村公司自行吸收所有金錢損失,更表示,「倘若要支付巨額代價,是不是應由2004年起決策的歷任縣長,徐慶元、賴順賢、鄺麗貞、黃健庭等人負起連帶政治責任,從口袋捐錢出來收拾?」

第二,拆除美麗灣,台東縣政府是違法破壞海灘的結構共犯,應扛起接下來最艱難的任務,立即展開方案評估與研究,拆除逐漸腐朽的違法建築,復原已被傷害的自然沙灘與水下生態,將杉原海水浴場還給台東人。

環團表示,追究過錯與釐清責任,是為了確保社會正義,但他們長遠關切的,還是如何恢復沙灘。因此針對台東縣長饒慶玲今日聲明「還海於民」之大方向,原則予以支持肯定,同步也將展開嚴密監督。

環團指出,此案從2004年起,經歷徐慶元、賴順賢、鄺麗貞、黃健庭等四位縣長,2018年饒縣長上任時,本案已進入解約求償的仲裁程序,舊政權的荒謬錯誤無可挽救,但若新的縣府團隊能運用資源得當,讓美麗灣鬧劇落幕,將可翻轉劣勢,創造永續價值。

聯合聲明強調,高度仰賴觀光產業的台東,絕不能失去東海岸最美沙灘—杉原海水浴場,因此追究責任之外,如何在不影響海灘環境的前提下,將建築物拆除,恢復沙灘環境,將是台東及全民關注重點,環團將強力督促台東縣府落實今日的口號,將杉原灣還給人民。

同時,他們也向蔡政府喊話,既然行政院持續祭出「向海致敬」、「前瞻計畫(恢復自然海岸)」等多項愛海政策,更應在經費及技術上協助台東縣府突破重重困難。

他們認為,由於前瞻經費中「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項目包含恢復自然海岸,台東縣府應比照新北市政府「老梅、中角及永興漁港移除計畫」的模式,向中央爭取拆除預算及恢復自然海灘的經驗指導。

最後,環團強調,杉原灣不僅是台東人的,也是全台灣人民最珍貴的共有資產,中央及地方政府都不能無視這個重要海岸景觀上的巨大瘡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