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增修條款規定,憲法修正需經半數公民同意才能通過的超高門檻,多數參與民進黨公聽會學者同意應該下修。學者張錕盛還說,台灣目前這部憲法其實沒有什麼正當性,當時的台灣代表只有18個,整個憲法對台灣的拘束力要打個問號。張錕盛說,現在修憲門檻太高,也讓1/4的人就可以決定那個沒有正當性的法統可以繼續維持下去。
民進黨立院黨團與政策會今(14)日在立法院舉行第三場的憲政改革公聽會,就降低修憲門檻與完善人權保障議題進行討論。
台灣的憲法門檻,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第一階段要先經過立委1/4提議,3/3出席及出席立委之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在經過第二階段,經公民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後才通過。
第二階段這個門檻,中研院學者蘇彥圖以2016及2020年的總統大選投票率(66.27%及74.9%)來計算,分別需經過75.45%或66.76%同意,才有辦法達到憲法最低門檻9,655,553人。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也表示,就是這樣的高門檻,讓15年憲法都不能修改。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民眾黨樂見立法院組成修憲委員會,對於憲改,民眾黨的三大主張包括,18歲公民權、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及下修修憲門檻。
張其祿說,對於修憲門檻,民眾黨認為,憲改門檻應該以過半數公民投票、過半數通過。而公民是否可以提出憲法修正案,可能要與公投法修改一起思考。同時,如果,無法修改增修條文第12條憲改門檻,是否可以考慮從大法官釋憲方式來處理。
台灣行政法學會總幹事張錕盛表示,台灣目前這部憲法其實沒有什麼正當性,它是1946年制訂,但卻由1936年的代表來修憲,這是很奇怪;這就像現在立院開會,是由前三屆的立委來決定。其次,當時的台灣代表只有18個,還是從諮議會分配來的,所以整個憲法對台灣的拘束力要打個問號。它是沒有正當性,會被接受,是希望能做和平憲改。
張錕盛說,現在修憲門檻太高,也讓1/4的人就可以決定那個沒有正當性的法統可以繼續維持下去。所以修憲門檻要下降。他支持在公投部分要採相對多數,而不是人民不出來投票就算成反對修憲。而且應該把人民修憲提案權還給人民,而不是由代議士壟斷。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蘇彥圖表示,修憲門檻,在國會部分,大部分國家是要求2/3,比較少國家像台灣一樣,要求1/4;至於公民複決,大多數國家都是投票出席人的過半數,但是台灣卻選擇選舉人總額的過半數。而通常修憲困難過高,常最後的結果就是制憲。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總召集人黃嵩立則建議,可以透過釋憲方式來處理修憲門檻過高的問題。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 圖:林朝億/攝
嘉義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圖:林朝億/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