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8日宣布將訂定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值,並且開放美國豬肉以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農委會在當時表示,已經做好相關的配套措施,至於各界對萊克多巴胺安全性的擔憂,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於今(30)日表示,國產豬維持不用萊克多巴胺,所有的通路也會強制標示產地國。
根據衛福部的資料,萊克多巴胺作用在於增加動物的瘦肉比例,之所以會被列為禁藥的原因在於,萊克多巴胺在停藥12小時之後,內臟的殘留量還是很高,而且亞洲國家又有吃內臟的習慣,所以潛在風險高。
防檢局在8月28日發佈了修正預告,內容為「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供牛及豬隻使用之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含藥物飼料添加物。」許多人誤解這是要開放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陳吉仲指出,這是完全不對的。
陳吉仲表示,預告中牛的部分其實早在2012年就已經納入,這次只有新增豬的部分。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動物用藥必須經過中央核准發給許可證,才能在國內使用,而從2012年開放萊牛到現在,萊克多巴胺在國內沒有任何許可證,往後台灣也不會核准任何申請,因此國內不可能開放使用萊克多巴胺。
由於萊克多巴胺在台灣是禁止使用的藥品,依法不得檢出,陳吉仲表示,要先將牛豬排除,衛福部才能按照國際標準訂定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換句話說,這個修正只是作為衛福部訂定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的前置作業,和是否開放國內使用萊克多巴胺完全無關,這和2012年開放萊牛時的程序完全一樣。
陳吉仲強調,往後政府將要求包括超市、大賣場、餐廳、便當店、小吃店、傳統市場、攤販等所有的消費通路,不論是生鮮、加工或是餐飲食品,都必須強制標示進口肉品的產地來源國,消費者只要認明選購國產台灣豬肉,就保證絕對是100%不使用萊克多巴胺的高品質豬肉。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於今(30)日表示,國產豬維持不用萊克多巴胺,所有的通路也會強制標示產地國。 圖:取自陳吉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