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原定在今年10月換發數位身分證,受疫情影響將延至明年第一季或第二季執行。不過外界就數位身分證可能造成的人權、資安問題仍有諸多疑慮。數位政委唐鳳昨(29)日出席中研院舉辦的研討會,表示應該成立個資保護法的專責機關,在危機發生時發揮功能。

內政部說明,數位身分證是否加入自然人憑證功能,改由民眾自行選擇,以尊重個人的「資訊自主」。至於訂立相關的個資專法來保障民眾權益,內政部表示,已經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戶籍法》、《資通安全管理法》,內政部就不再新增專法,避免疊床架屋。這項決定遭到外界的批評,認為民眾留下的數位足跡,會有各家機構取得以及濫用的風險,危害人權。

數位政委唐鳳指出,的確應該先成立個資保護法規的專責機構,避免等到大規模的資安、人權問題出現,還來不及處理、規範,希望立法院能在下個院期就迅速提出相關專責機構的組織法。

許多學者也舉出日本、德國、愛沙尼亞的例子,因為涉及到個資問題,這些國家都為晶片身分證另立專法,台灣不能因為已經有《個資法》的規範,就放棄訂立專法。

中研院昨日舉辦「數位時代下的國民身分證與身分識別」研討會,包括許多公民團體、人權促進會、國家發展委員會成員以及唐鳳都出席,探討數位身分證換發可能面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