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20日)起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下午經二讀表決,將法案名稱確定為「國民法官法」,但該草案共有多達113條法案,至今仍有約100條朝野未取得共識,且因朝野意見對於司法改革方向的分歧,今下午2點半開始處理後,將上演逐條表決、逐條發言的「焦土戰」,預計要22日才可能完成三讀。

引發民間司改團體不滿的「國民法官法」草案,民進黨團主張,要採參審制;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盼採參審制、陪審制2制並行,6年後再由人民決定要走哪一套審判制度;時代力量黨團則主張陪審制。該草案在立法院歷經3次朝野協商後,仍保留約100條條文,在朝野互不相讓情況下,只好在議場逐條表決。

下午2點半開始處理後,對於法案名稱,民進黨團提出修正動議,提議將「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改名為「國民法官法」、國民黨提案改為「公民審判法」、民眾黨團保留原名、時力黨團提案改為「刑事陪審法」;最後由民進黨以人數優勢贏得表決,確定法案名稱為「國民法官法」。

但截至今天下午4點半,2個小時的院會,因為朝野立委積極登記發言,每人可發言3分鐘情況下,目前只完成「國民法官法」兩項條文的表決。

在表決制第3條條文後,民進黨團更提議,將今天的開會表決時間延長至深夜12點,並以贊成票54人、反對票18人通過提案,確定立法院今晚將挑燈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