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日爆出共諜案,李姓、陳姓、林姓前國會助理涉嫌蒐集我國外交部、陸委會等會議資料,交付給中共情治單位處理;北檢17日約談3人到案說明;陳男、李男因違反《國安法》,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林男則以10萬元交保;為避免有與證人串供之虞,台北地方法院今(18)日裁定收押禁見。

曾擔任國會助理的李男、陳男及林男在2014年起,利用職務之便,為中共情治單位蒐集我國立法院、外交部、陸委會等會議資料,卸任後,仍持續為中共國安單位發展組織,透過關係索取政府資料。

北檢17日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搜索與涉案人士有關的5處所,傳喚李男、陳男、林男到案說明,訊後陳男、李男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男則以10萬元交保。

法院今日認定,陳男與李男涉嫌違反《國安法》第5條之1第2項、第1項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未遂罪,犯罪嫌疑重大。

由於陳男、李男在發展組織期間,接觸對象多,尚有其他證人未被傳喚,為避免有串供、滅證的可能,法院今天下午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