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昨在立法院完成三讀,稍晚有媒體指出,《中國時報》和中國國台辦經討論後,決定以「停刊」方式表示抗議,欲營造政府限制言論自由、民主後退印象。針對此事,《中時》今(1)日發表聲明,表示報導內容都是子虛烏有,將於明(2)日提告。
《上報》31日報導中提到,依據旺中集團內部消息傳出,為因應《反滲透法》在大選前強行通過,國台辦、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和其他高層討論,要將《中時》停刊,並將旗下媒體《旺報》、《中天電視》、《中視》、《週刊王》停播,欲把《反滲透法》貼上箝制輿論的標籤。國台辦屆時會配合媒體趨勢,透過台企聯系統,以台商聯合發表聲明抗議,藉此強化民眾對民進黨政府的反彈情緒。
對於此事,《中時》、《旺報》今發出聲明,指出《上報》的報導內容均屬子虛烏有,且因嚴重傷害蔡衍明名譽和品牌商譽,將於2日向法院提告,並對《上報》記者、總編輯、社長、董事長提出名譽及商譽損害賠償。聲明表示,所謂「國台辦秘密與蔡衍明及旺中集團高層研商對策」,都是記者杜撰,並非事實,至於《中時》發行量數字更是笑話,不值一提。
聲明中強調,「連結中國」的立場始終如一,《旺報》以「兩岸好台灣才會好」為宗旨。由於報紙屬性不易改變,用詞定義不明的《反滲透法》條文正式生效後,凡與大陸有接觸者都非常容易涉入刑事責任,報社有責任保護同仁安全,正研究兩岸新聞與評論應如何呈現,才不會觸犯《反滲透法》。
聲明最後提到,任何針對旺中媒體集團相關新聞,均應經查證程序,若有任何不實汙衊的報導與評論,必將訴諸法律制裁並索取名譽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