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運動迄今已達半年,全球反中國威脅壓迫聯盟(GAACOT)、IR Taiwan及其他香港民間團體今(10)日上午,在台北舉辦「台灣庇護港人的另類想像」座談會,香港復興會主席陳雲表示,台灣並非強權國家,難以負擔「難民法」之立法成本,他建議台灣可考慮在境內成立特區,以較低門檻援助香港人。

陳雲曾經擔任香港民政局研究總監,他今天參與這場座談會指出,政治庇護法或難民法適用範圍廣大,不限港澳地區,台灣制訂難民法後,勢必承擔政治風險及國際義務,也會增加審核與居留證發放的「行政負擔」;台灣不是強權國家,恐無法負擔上述立法成本,也可能會因主權問題,與第三世界國家發生政治衝突。

陳雲認為,透過現行的《港澳人民關係條例》處理港人來台尋求庇護,由於該條例適用於部分香港人,可以用較大的行政資源與行政權宜處理,也就可以用得低調一點。該條例提供的援助,不僅足夠,也有比較有彈性。

他表示,中美關係改變,若香港人在中美貿易談成功,中共也在香港撥亂反正,來台求援的香港人就能回去。他建議,中華民國政府不妨參考香港,在境內成立「美元獨立經濟區」,不僅能幫助從香港來台灣尋求援助的人,也能讓香港企業、投資移民來到這個特區,提升台灣的經濟地位。至於移民,可享有居住、開業的權利,但沒有投票、福利權。

陳雲說明,對香港而言,中共是個具有侵略性的宗主國,也未尚未行憲,反觀中華民國,是行憲的自由民主國家,若能成立這樣的特區,一定能幫助香港很多。不過,陳雲也說,這只是初步構想與建議。

IR Taiwan發起人江蓋世則表示,台灣必須制定「難民法」,因為台灣是重視的人權國家,需有給予難民庇護、對抗外來壓力的立法根源;且若建立「難民法」,也要建立「不驅回原則」,否則若難民遭到驅趕,恐面臨生命威脅。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主席曾建元認為,雖然《港澳人民關係條例》對來台求援的港人,保有一定的空間,不過以個案來看,狀況很多。許多邊防、海防人員面對個案時,常常不知道如何處理,必須等隔天主管機關開會討論。他也說,相關法規未必要提升到立法層次,可就過去經驗加以歸納、演繹,理出一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