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路透社》報導,去年臉書(Facebook)爆發「劍橋分析事件」。最近判決將出爐,臉書與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達成協議,以臉書支付50億美元作為和解。

臉書事件起始於去年,一家分析機構「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在臉書上透過網路心理測驗,在用戶未許可的情況下,取得8千7百萬筆個資資料。

事件爆發後至今,FTC在7月12日作出判決,內部以3比2投票結果達成協議,其中共和黨的成員支持該和解方案,但民主黨的成員卻認為和解金太少,臉書上一季才賺了150億美金,罰款對科技巨獸來說不痛物不癢。但這次和解金額也將創下FTC紀錄,上一次是Google在2012年時,同樣也是資安問題而被罰2,250萬美金。

雖然雙方達成和解,不過《Wired》拋出兩個懸而未解的問題,臉書CEO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個人需要為這次的事件負責嗎?未來臉書的外部監督機制有哪些?

劍橋事件雖然看似告一個段落不過對臉書來說還有許多難關在前頭,FTC最近也成立了專案小組正在調查這樣的科技巨頭Google、臉書、蘋果,是否有壟斷市場及控制言論自由的風險,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甚至提議拆分平台,譬如臉書應該將旗下平台Instagram、Whatsapp賣出去。

支持分拆巨頭言論的沃倫日前發現,自己的競選廣告被臉書下架,她在Twitter上表示,自己在發表反壟斷言論前,競選廣告都沒事,但發言一出後,廣告在社群網站上面受到諸多的刁難,認為科技巨頭握有龐大的發話權,當人民的利益與企業利益相衝突時,個人言論自由往往被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