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反對引渡法修法,香港人在八天內三度上街,換來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兩度道歉,並承諾無限期停止修法。但香港人仍覺得這個承諾不夠,堅持要林鄭月娥撤回修法草案,遊行主辦單位的香港公民團體「民間聯合陣線」己宣布將在七月一日再度上街。

事件演變至今,大家都應該看清楚了,香港民眾糾結的核心問題,就是對中國大陸法治制度的不信任。

對中國司法沒信心的,不是只有香港人,大部分法治程度高的國家都對中國司法充滿質疑。我上星期己經提及紐西蘭跟澳洲的例子,兩國都經過長期思考,紐西蘭想了八年,澳洲想了十年,結論都是不願把人「送中」。

難道在這兩國就沒有「被害人公義」與「刑事被告人權」的衝突嗎?

當然有。但這就是法治國家在設計司法制度時必須想辦法平衡的地方。若是不需要平衡,那不管犯大小錯都判極刑不就結了?這樣的社會也許治安很好,但有自由可言嗎?相反的,如果被害人無法取得公義,那這個司法制度是有屁用?

在今天的「琪斐大放送」我將世界公義工程在設計法治指數時,所用的八項指標與大家分享。大家自己去評判,中國的司法制度如何。很多觀眾也提及想對紐澳與中國引渡的交涉多做了解,我們今天也做了一些說明。

我在台灣看香港,跟我以前在美國看香港時心情截然不同。我必須要說「今日香港,明日台灣」這句口號,對我是有用的。多年前我與朋友談到,香港人很痛苦這件事。我說,香港人現在在學當中國人,兩邊的觀念制度差那麼多,當然很痛苦。 

中國現在基本上是資本主義,所以兩邊在經濟制度的整合上,還有可能比較順利,但在對「人權」、「法治」、「自由」觀念上的不同,兩邊在整合上必付出龐大代價。目前看起來,這個整合的代價絕大部分落在香港人身上。

用和平的手段達到「異中求同」的目的,在現今的中國有可能嗎? 

在歐美這些民主國家,長久以來把「異」當做創意的來源,對「異」有高度的容忍。即使是現在各國國族主義高漲,對”異”的容忍度,仍較中國,俄羅斯這些極權國家要寬太多。中國原比普丁的俄羅斯好一點,但在習近平上台之後,對”異”的態度有多強硬,大家都看到了。新疆的再教育營,不就是要維吾爾族人快速學習做中國人嗎?

這次香港人的怒吼,就是在喊:我要保留我的「異」。我有我的「異」,我才活得下去。比起香港與中國的「異」,台灣與中國的「異」,是更嚴重還是更輕微?這個整合的代價會落在哪一邊呢? 

我忍不住要問,台灣哪,你沒有你的「異」,你活的下去嗎?

為了反對引渡法修法,香港人在八天內三度上街,卻僅換來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兩度道歉,並承諾無限期停止修法,香港人仍覺得這個承諾不夠,堅持要林鄭撤回修法草案。   圖:翻攝自范琪斐的美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