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計畫將公共電視法修改為公共媒體法,整併公視、華視、中央社與中央廣播電台,四個文化部所主管的公營或半公營媒體,成立所謂的「大公廣」,目前草案正在行政院審查中。然而整個草案的研擬過程,以及公媒整併政策的形成,重理論、輕實務,充滿華麗但空洞的願景,卻完全忽視現實媒體環境的演變,以及幾家公媒經營體質的現況,如果如此貿然地整併公媒,恐怕將是災難一場,希望行政院務必三思。
在提出對公媒法及整併政策的質疑之前,首先我要表達,我支持公共媒體之間的整合,因為幾家公媒都已老邁,有諸多無效率的工作,以及重疊的資源造成浪費,但整合是不是等於整併?如何整併?何時整併?都要有非常完整的規劃與配套,還要具備堅毅的執行能力,絕對不是幾場形式主義的閉門座談會,或是充滿不接地氣的學術術語的法條草案,就能竟其功的。其次,目前幾家公媒的經營者,都是一時之選,但這些公媒的困境與沉痾是長期性、結構性的,並不是有短暫任期的經營者容易翻轉的。在推動公媒整合的過程中,如果沒有考量公媒體質現階段的條件與限制,空有偉大的理想,而沒有實踐的規劃與能力,難保不會造成更多的紛擾和浪費。
整合是不是等於整併?如何整併?何時整併?
根據公媒法草案及文化部的公媒整併政策,四家公媒之中,公視作為公媒的主體,變化不大;華視將由政府收購民股,使之完全公共化;中央社雖被整併,但增設所謂的「經營委員會」及「營運長」,維持獨立運作,所以基本上換湯不換藥,也沒甚麼改變;央廣則完全裁併,僅保留RTI的名稱對國際,未來將不復獨立存在,是受衝擊最大的一個單位。
我們最常聽到主張公媒整併的論述,就是要建構一個華語世界的BBC、NHK,或是要「貢獻給華語世界一個真正的公共媒體」,又或是整併了各家公媒之後,就能夠成為華語傳媒的「航母艦隊」。這些理想讓人聽來心嚮往之,但根本缺乏對現實環境的認知,也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這幾家公媒在形式整併之後就可以變成強大的「航母艦隊」?
這些論述的最大謬誤在於,根本搞錯了改革的方向,搞不清楚大公廣之何以為「大」?過去BBC與NHK是成長茁壯於國家可以完全掌控媒體環境的年代,但如今數位匯流的世界,是新媒體、自媒體崛起的時代,是內容為王的時代,是媒體去核心化的時代,公共媒體雖然仍有必要,但頻道的概念正逐漸弱化,所謂OTT或各式網路內容平台正逐漸成為主流,閱聽者選擇的是節目、是內容,而不是頻道。因此,大公廣若欲成其大,重要的是內容要強大,不是編制要龐大!
再說一遍:重要的是內容要強大,不是編制要龐大!
把船隻集結 就會自動變成航母艦隊嗎?
從這個角度來看,四家公媒無論是財務狀況、經營效能、人員素質、組織文化,都有各自的問題,整併在一起,變成一個編制龐大的大公廣,會是資源的整合,還是問題的加乘?對不起,我很不樂觀。難道把船隻集結之後,就會自動變成航母艦隊嗎?這種論點實在很無厘頭,因為你把漁船集結在一起還是漁船,舢舨集結在一起還是舢舨,不會自動變成航空母艦。四家公媒各有不同的歷史沿革、組織文化、典章制度、專業分工與經營困境,如果他們各自的效能不能提升,競爭力不能強化,整併又沒有做好規劃與配套,貿然集結在一起的結果,反而會增加更多人事與體制的紛擾。一隻席地而坐的大象,不會有任何前進的動能。
舉例來說,如果華視半官半民的尷尬現況,造成經營的困境,那麼為什麼是政府收購華視民股,而不是釋出政府的官股,讓她徹底民營化呢?公視目前擁有主頻道、2台、3台及戲劇台,華視則有主頻道、教育體育文化台、新聞資訊台及國會頻道,台灣的公共媒體真的需要這麼多電視頻道嗎?真的需要兩家公共電視台嗎?這些頻道的內容都填滿了嗎?沒有一再重播的內容了嗎?政府買回華視,不但要編列10至15億的預算收購民股,還要負擔未來龐大又無窮無盡的營運費用,公媒整併不思如何精實公媒,如何將錢花在刀口(內容)上,反而要挖一個無底的錢坑,這有告訴納稅人為什麼嗎?
其次,對於整併後的公媒,應該具備那些功能?如何達成?現有的四家公媒那些功能要保留?那些功能要捨棄?保留的要如何強化?捨棄的要如何過渡?幾乎沒有討論,更遑論配套,只留下甚麼「公共性」、「產業性」、「國際性」之類的空洞名詞。再舉例來說,公媒法草案若通過,央廣將在兩年內被裁併,就我在央廣總台長任內最後被告知的訊息是,未來將只保留國際傳播的功能,其他功能則將裁撤。央廣不是不能被裁,不是不能被併,我也不會從央廣的角度來看待公媒整併這樣國家級的政策,但央廣既有的功能如何處理,能不能講清楚,說明白?能不能做好相關配套?如果只保留國際傳播,那麼對中國傳播與心戰的功能,要由誰來承接?現在央廣雖不像威權時代向對岸做教條式的政治喊話,但仍然以真實的兩岸訊息,特別是我方政府的立場、中國新聞的真相、民主觀念的論述,以及中國維權人士的消息等為重點,去影響中國,這也是政府兩岸事務中非常重要的一環。除了網路傳播已成主流之外,央廣特有的中短波傳播方式在平時看來已被邊緣化,但戰時就完全不一樣了。今年行政院才在國安單位的要求之下,將央廣列為一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也就是在戰時,央廣是跟中華電信、高鐵、台鐵一樣重要的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針對的就是中短波的傳輸功能,但公媒法草案卻要將央廣給裁了、廢了,國家的政策可以這麼沒有一致性嗎?
大公廣搞到最後卻沒有「廣」 豈不是荒謬?
另外,央廣還具備國家廣播電台的角色,儘管因為始終無法取得FM頻道,使得央廣在國內不具備能「聽」度,但畢竟還是依法具有這樣的任務。如果央廣被裁併了,而其聲音媒體的功能也不被保留,那麼文化部大張旗鼓地喊著要將公媒整併為「大公廣」、「大公廣」,搞到最後卻沒有「廣」,豈不是荒謬至極!?
至於將央廣國際傳播的功能納入公視,則是忘記了失敗的教訓。大家還記得宏觀電視嗎?政府籌備多時,在2000年正式開播服務海外僑民的電視台,但在前年底已經熄燈,不復存在。和宏觀電視作為對照組的,是只比宏觀早幾個月開播的韓國阿里郎電視台,在宏觀電視打烊的那一年,阿里郎電視台已經在全世界一百八十多個國家落地,擁有上億的訂戶。宏觀電視台之所以失敗,除了定位錯誤、經費不足之外,個人認為,將之委託給公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並不是公視能力不好,而是對公視來說,國際傳播並不是她的專長與核心業務,所以宏觀之於公視,只是一個標案,不是一項使命。因此宏觀電視的內容幾乎就是公視既有節目的拚湊,除了增加少量的英語新聞與僑社新聞之外,毫無新意可言。
也許有人會說,這些實務問題,等到新的公媒集團成立之後,再由董事會及經營團隊去處理就好,但這樣的說法實在可笑,有人先做衣服再量身材的嗎?
整合應該先於整併 改革應該優於立法
那麼公媒的整併工程該怎麼做呢?我個人認為,整合應該先於整併,改革應該優於立法。
首先,很多整合的工作不需要修法就可以進行。例如,現在新聞內容的處理都是線上作業,四家公媒各自有自己的新聞團隊,只要設立共同的雲端資料庫,共享新聞內容,然後各公媒依據自己的需要與媒體特性,將新聞做不同的編輯或編譯,這就是一種初步的資源整合。事實上,我在央廣總台長任內,已用採購新聞影片的方式與華視合作,製作外語新聞。在共享新聞內容之後,各公媒的管理者也可以就新聞採訪作業的分工進行討論,甚至協同作業與調度,這樣便無形中擴大了公媒新聞團隊的整體戰力。文化部沒有積極輔導、鼓勵公共媒體資源的整合,卻汲汲於推動公媒法立法,實在是本末倒置。
其次,政府應該成立公媒改革工作小組,層級可在文化部,亦可提高至行政院,工作重點在於盤點各公媒現況的優勢與劣勢,包括前面所提到的現有功能的盤點,還有人力資源的盤點,以及典章制度的盤點等。坦白說,目前各公媒的人力素質,有很多未必符合未來理想新公媒的需要,現有的功能也不必然還有存在的價值,如何能在保障員工權益的原則下推動改革,需要縝密的思考和堅決的意志。而各公媒有不同的人事薪給制度、組織文化,如果真要整併公媒,如何能夠無縫接軌讓天下一統,也不能全憑蠻力。
文化部可以有理想中的公媒法版本,但整合與改革先行的好處在於,可以及早發掘現實面的問題,使公媒法立法時能夠更務實,更可行,不至於華而不實。同時,個人認為現階段各公媒之間,維持一定的競合關係,比整併在一起更好,因為各公媒要先改革自身的問題,改善體質提升競爭力,整併才有意義。
我在央廣總台長任內,曾經多次對公媒法草案輕視實務面的重要性表達憂慮,可惜人微言輕,下情難上達。如果我繼續留在原職務上,很容易被解讀為為捍衛官位而抗拒改革,所以我選擇以更自由的身分,更宏觀的角度,來表達對這項政策的不同意見。我希望民進黨政府千萬不要忘記第一次一例一休修法的慘痛教訓,空有理想而草率修法,帶來的不是改革,而是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