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計畫將公共電視法修改為公共媒體法整併公視華視中央社與中央廣播電台,四個文化部所主管的公營或半公營媒體,成立所謂的「大公廣」,目前草案正在行政院審查中。然而整個草案的研擬過程,以及公媒整併政策的形成,重理論、輕實務,充滿華麗但空洞的願景,卻完全忽視現實媒體環境的演變,以及幾家公媒經營體質的現況,如果如此貿然地整併公媒,恐怕將是災難一場,希望行政院務必三思。

在提出對公媒法及整併政策的質疑之前,首先我要表達,我支持公共媒體之間的整合,因為幾家公媒都已老邁,有諸多無效率的工作,以及重疊的資源造成浪費,但整合是不是等於整併?如何整併?何時整併?都要有非常完整的規劃與配套,還要具備堅毅的執行能力,絕對不是幾場形式主義的閉門座談會,或是充滿不接地氣的學術術語的法條草案,就能竟其功的。其次,目前幾家公媒的經營者,都是一時之選,但這些公媒的困境與沉痾是長期性、結構性的,並不是有短暫任期的經營者容易翻轉的。在推動公媒整合的過程中,如果沒有考量公媒體質現階段的條件與限制,空有偉大的理想,而沒有實踐的規劃與能力,難保不會造成更多的紛擾和浪費。

整合是不是等於整併?如何整併?何時整併?

根據公媒法草案及文化部的公媒整併政策,四家公媒之中,公視作為公媒的主體,變化不大;華視將由政府收購民股,使之完全公共化;中央社雖被整併,但增設所謂的「經營委員會」及「營運長」,維持獨立運作,所以基本上換湯不換藥,也沒甚麼改變;央廣則完全裁併,僅保留RTI的名稱對國際,未來將不復獨立存在,是受衝擊最大的一個單位。

我們最常聽到主張公媒整併的論述,就是要建構一個華語世界的BBC、NHK,或是要「貢獻給華語世界一個真正的公共媒體」,又或是整併了各家公媒之後,就能夠成為華語傳媒的「航母艦隊」。這些理想讓人聽來心嚮往之,但根本缺乏對現實環境的認知,也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這幾家公媒在形式整併之後就可以變成強大的「航母艦隊」?

這些論述的最大謬誤在於,根本搞錯了改革的方向,搞不清楚大公廣之何以為「大」?過去BBC與NHK是成長茁壯於國家可以完全掌控媒體環境的年代,但如今數位匯流的世界,是新媒體、自媒體崛起的時代,是內容為王的時代,是媒體去核心化的時代,公共媒體雖然仍有必要,但頻道的概念正逐漸弱化,所謂OTT或各式網路內容平台正逐漸成為主流,閱聽者選擇的是節目、是內容,而不是頻道。因此,大公廣若欲成其大,重要的是內容要強大,不是編制要龐大!

再說一遍:重要的是內容要強大,不是編制要龐大!

把船隻集結 就會自動變成航母艦隊嗎?

從這個角度來看,四家公媒無論是財務狀況、經營效能、人員素質、組織文化,都有各自的問題,整併在一起,變成一個編制龐大的大公廣,會是資源的整合,還是問題的加乘?對不起,我很不樂觀。難道把船隻集結之後,就會自動變成航母艦隊嗎?這種論點實在很無厘頭,因為你把漁船集結在一起還是漁船,舢舨集結在一起還是舢舨,不會自動變成航空母艦。四家公媒各有不同的歷史沿革、組織文化、典章制度、專業分工與經營困境,如果他們各自的效能不能提升,競爭力不能強化,整併又沒有做好規劃與配套,貿然集結在一起的結果,反而會增加更多人事與體制的紛擾。一隻席地而坐的大象,不會有任何前進的動能。

舉例來說,如果華視半官半民的尷尬現況,造成經營的困境,那麼為什麼是政府收購華視民股,而不是釋出政府的官股,讓她徹底民營化呢?公視目前擁有主頻道、2台、3台及戲劇台,華視則有主頻道、教育體育文化台、新聞資訊台及國會頻道,台灣的公共媒體真的需要這麼多電視頻道嗎?真的需要兩家公共電視台嗎?這些頻道的內容都填滿了嗎?沒有一再重播的內容了嗎?政府買回華視,不但要編列10至15億的預算收購民股,還要負擔未來龐大又無窮無盡的營運費用,公媒整併不思如何精實公媒,如何將錢花在刀口(內容)上,反而要挖一個無底的錢坑,這有告訴納稅人為什麼嗎?

其次,對於整併後的公媒,應該具備那些功能?如何達成?現有的四家公媒那些功能要保留?那些功能要捨棄?保留的要如何強化?捨棄的要如何過渡?幾乎沒有討論,更遑論配套,只留下甚麼「公共性」、「產業性」、「國際性」之類的空洞名詞。再舉例來說,公媒法草案若通過,央廣將在兩年內被裁併,就我在央廣總台長任內最後被告知的訊息是,未來將只保留國際傳播的功能,其他功能則將裁撤。央廣不是不能被裁,不是不能被併,我也不會從央廣的角度來看待公媒整併這樣國家級的政策,但央廣既有的功能如何處理,能不能講清楚,說明白?能不能做好相關配套?如果只保留國際傳播,那麼對中國傳播與心戰的功能,要由誰來承接?現在央廣雖不像威權時代向對岸做教條式的政治喊話,但仍然以真實的兩岸訊息,特別是我方政府的立場、中國新聞的真相、民主觀念的論述,以及中國維權人士的消息等為重點,去影響中國,這也是政府兩岸事務中非常重要的一環。除了網路傳播已成主流之外,央廣特有的中短波傳播方式在平時看來已被邊緣化,但戰時就完全不一樣了。今年行政院才在國安單位的要求之下,將央廣列為一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也就是在戰時,央廣是跟中華電信、高鐵、台鐵一樣重要的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針對的就是中短波的傳輸功能,但公媒法草案卻要將央廣給裁了、廢了,國家的政策可以這麼沒有一致性嗎?

大公廣搞到最後卻沒有「廣」 豈不是荒謬?

另外,央廣還具備國家廣播電台的角色,儘管因為始終無法取得FM頻道,使得央廣在國內不具備能「聽」度,但畢竟還是依法具有這樣的任務。如果央廣被裁併了,而其聲音媒體的功能也不被保留,那麼文化部大張旗鼓地喊著要將公媒整併為「大公廣」、「大公廣」,搞到最後卻沒有「廣」,豈不是荒謬至極!?

至於將央廣國際傳播的功能納入公視,則是忘記了失敗的教訓。大家還記得宏觀電視嗎?政府籌備多時,在2000年正式開播服務海外僑民的電視台,但在前年底已經熄燈,不復存在。和宏觀電視作為對照組的,是只比宏觀早幾個月開播的韓國阿里郎電視台,在宏觀電視打烊的那一年,阿里郎電視台已經在全世界一百八十多個國家落地,擁有上億的訂戶。宏觀電視台之所以失敗,除了定位錯誤、經費不足之外,個人認為,將之委託給公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並不是公視能力不好,而是對公視來說,國際傳播並不是她的專長與核心業務,所以宏觀之於公視,只是一個標案,不是一項使命。因此宏觀電視的內容幾乎就是公視既有節目的拚湊,除了增加少量的英語新聞與僑社新聞之外,毫無新意可言。

也許有人會說,這些實務問題,等到新的公媒集團成立之後,再由董事會及經營團隊去處理就好,但這樣的說法實在可笑,有人先做衣服再量身材的嗎?

整合應該先於整併 改革應該優於立法

那麼公媒的整併工程該怎麼做呢?我個人認為,整合應該先於整併,改革應該優於立法。

首先,很多整合的工作不需要修法就可以進行。例如,現在新聞內容的處理都是線上作業,四家公媒各自有自己的新聞團隊,只要設立共同的雲端資料庫,共享新聞內容,然後各公媒依據自己的需要與媒體特性,將新聞做不同的編輯或編譯,這就是一種初步的資源整合。事實上,我在央廣總台長任內,已用採購新聞影片的方式與華視合作,製作外語新聞。在共享新聞內容之後,各公媒的管理者也可以就新聞採訪作業的分工進行討論,甚至協同作業與調度,這樣便無形中擴大了公媒新聞團隊的整體戰力。文化部沒有積極輔導、鼓勵公共媒體資源的整合,卻汲汲於推動公媒法立法,實在是本末倒置。

其次,政府應該成立公媒改革工作小組,層級可在文化部,亦可提高至行政院,工作重點在於盤點各公媒現況的優勢與劣勢,包括前面所提到的現有功能的盤點,還有人力資源的盤點,以及典章制度的盤點等。坦白說,目前各公媒的人力素質,有很多未必符合未來理想新公媒的需要,現有的功能也不必然還有存在的價值,如何能在保障員工權益的原則下推動改革,需要縝密的思考和堅決的意志。而各公媒有不同的人事薪給制度、組織文化,如果真要整併公媒,如何能夠無縫接軌讓天下一統,也不能全憑蠻力。

文化部可以有理想中的公媒法版本,但整合與改革先行的好處在於,可以及早發掘現實面的問題,使公媒法立法時能夠更務實,更可行,不至於華而不實。同時,個人認為現階段各公媒之間,維持一定的競合關係,比整併在一起更好,因為各公媒要先改革自身的問題,改善體質提升競爭力,整併才有意義。

我在央廣總台長任內,曾經多次對公媒法草案輕視實務面的重要性表達憂慮,可惜人微言輕,下情難上達。如果我繼續留在原職務上,很容易被解讀為為捍衛官位而抗拒改革,所以我選擇以更自由的身分,更宏觀的角度,來表達對這項政策的不同意見。我希望民進黨政府千萬不要忘記第一次一例一休修法的慘痛教訓,空有理想而草率修法,帶來的不是改革,而是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