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納將從今年1月9日從保育類除名!農委會林務局去年召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議」,將台灣獼猴等8種野生動物從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雲林縣府農業處也表示,台灣獼猴造成農損嚴重,雖然未來不再是保育類,但只要是野生動物,都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障,不得任意獵捕、宰殺,若違法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農委會林務局去年召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議」,評估國內原生野生動物分級,其中有8種動物從保育類降為一般類,包括台灣獼猴、眼鏡蛇、白鼻心、山羌、龜殼花、大田鷸、雨傘節、短肢攀蜥共8種動物;另外也有17種動物從一般類改為保育類,但大多為鳥類,包括台灣朱雀、白耳畫眉等。
林務局表示,台灣獼猴改列為一般類,不會有立即的重大衝擊,因為國內保護區內不能獵捕任何動物,國有森林內也不能從事獵捕行為,這些區域佔了台灣45%,台灣獼猴有足夠的棲地保護強度。
林務局也提醒,台灣獼猴雖然調整為一般類,但只要是野生動物,都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障,不得任意獵捕、宰殺,若違法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也不能隨便豢養,但目前因飼養野生動物沒有罰則,管理上較沒施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