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遠洋漁業三法罰金過高、政府執法過嚴,逾兩千名來自琉球、東港漁民今(6)日北上農委會及立法院抗議,要求農委會漁業署出面,抗議政府以過度嚴苛的執法以及形同抄家的高額罰金,使他們生計受到影響。

小琉球漁民今早5點,就在當地搭乘包租的交通船,抵達東港東琉線碼頭,與東港漁民合流後一同北上抗議。他們說,真的是活不下去,才會走上街頭。漁民於抗議現場狂按喇叭,高喊「還我生路」、「蔡政府護漁不力」等口號,認為政府對於討海人的辛苦完全不了解,無法苦民所苦

帶隊的漁民自救會總幹事王新展說,這是漁民第一次這麼憤怒走上街頭,漁民最支持蔡英文總統,蔡總統在漁民得到選票最多,但「蔡總統有關心漁民嗎?」蔡英文政府要聽到、了解,不要再以來最嚴苛的漁業法令來修理討海人,讓討海人沒有飯吃。

自救會幹部李登陸表示,政府要消滅漁民,我們不得不自救,自漁業三法修訂以來,這段時間政府開罰單快要2億元,一張紅單1、2百萬在開,漁民都要自殺了,希望政府出來,讓他們可以活下去,這是第一次的抗爭,如果政府不重視,還有第二、第三次抗爭。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回應,今天聽到來台北的漁民訴求,會持續跟相關漁業團體,在維護整體漁業利益之下,尤其是遠洋漁業作業的部分,進行溝通。

至於漁民認為重罰根本無法解決問題,林國平表示,遠洋漁業條例還是跟著國際規範走,才能使我國在世界的公海上持續作業,漁民的擔心與憂慮,漁業署也都能理解,需要政府協助的部分,會盡量予以協助。

台灣自2015年10月被歐盟列入非法漁業(IUU)的黃牌警告名單內,至今尚未除名,漁業署修訂《漁業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等漁業三法,去年1月20日正式實施,嚴懲不法漁業,如未經許可從事遠洋漁業、捕撈過量等,都要重罰,截至目前為止,共開罰上百件違規事項、處分總金額達1億24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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