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位蘇澳、琉球、東港等地漁民,今(6日)天中午12時集結至農委會抗議,不滿「遠洋漁業三法」罰金過高,政府護漁不力,最近又因漁業署指責漁民「政治性操作」,要求重新檢視相關法律,下午1點則轉赴立院提出9大訴求。

來自屏東縣東港、小琉球漁民,甚至在清晨5點30半,就聚集在東港小琉球間的東琉線碼頭,準備搭乘遊覽車北上,到農委會抗議,漁民齊聲高喊「政府請給我們一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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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怒批漁業署,越是這樣貼標籤,越是堅定漁民陳抗的意志。漁民自救會提出五大訴求,並要求及26條漁業改進意見,「要一條一條與官員及立委好好談」。

漁民直指漁業三法對於非故意的違規採取重罰根本是惡法,以船體標示不清為例,船東要罰50萬元、船長罰10萬,另外,卸魚預報若未在3天內申報,船東罰100萬元、船長罰20萬元,政府在沒有先宣導、勸導的情況下,就直接重罰,且完全是執法過當,引發眾多漁民反彈,也是這次人民要抗議的最主因素

根據漁民自救會訴求主要包括希望政府能強力護漁,守護主權及漁民的海上作業權益,另外也批評政府罔顧漁業實際作業情況,應該修改不合理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