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遭國際新聞記者聯盟(IFJ)、台灣新聞記者協會(ATJ)發布聲明譴責打壓新聞自由,柯文哲昨(8)日在議會備詢時,反擊「指控人家要有證據、事實」,並稱「也沒有當事人出來告我們啊」。記協今日再度發布聲明,提醒柯「沒有當事人來告」不是一個有效的證明清白的方式。

該聲明指出,國際記盟和記協日前發現北市府在不到一年時間內,發生第三起介入媒體報導事件,他們認為這種模式,不但使北市府對於台灣新聞自由的承諾受到質疑,而且連帶地侵蝕媒體問責權部門的能力,必須予以譴責,並且要求台北市政府立刻停止對於媒體的恫嚇和騷擾。

不過,這些立場和主張,沒有獲得來自北市府任何正面的回應。記協提醒,用消耗戰術來實質壓制來自第三部門、媒體和社會其他部門的監督質疑,將會是不光彩的執政紀錄。請不要做那樣令人失望的事。

以下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再度發表的聲明:

國際記者聯盟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在 2018 年 8 月 7 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台北市政府發生第三起介入媒體報導事件,呈現一種由市府主導介入媒體報導和調查的重複模式。

IFJ和ATJ認為這種模式,不但使北市府對於台灣新聞自由的承諾受到質疑,而且連帶地侵蝕媒體問責權部門的能力,必須予以譴責,並且要求台北市政府立刻停止對於媒體的恫嚇和騷擾。

這些 IFJ 和 ATJ 所持的立場和主張,至今沒有任何改變,也沒有獲得來自北市府任何正面的回應。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醒,用消耗戰術來實質壓制來自第三部門、媒體和社會其他部門的監督質疑,將會是不光彩的執政紀錄。請不要做那樣令人失望的事。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指控台北市政府,對於 1. 調查台北燈節發包內幕的風傳媒記者;2. 調查愛滋病患個資外洩的鏡週刊記者,以及;3. 聲稱掌握雙城論壇演講 AB 稿事證的前中天新聞記者,分別給予杯葛、恫嚇、以及消音等不利待遇,是我們從相關可信的報導中,交叉比對所得到的結論。以《風傳媒》稱記者因調查燈節內幕,遭市府拒接電話的封殺事件為例:

1. 風傳媒聲稱柯市長「要求市府官員不接記者採訪電話[1]」(風傳媒,2018 年 1 月 29 日)。

2. 假設如市府發言人劉奕霆在 8 月 7 日晚間告訴中央社,「市府並未有此行為」,我們認為柯市長有必要立刻告知社會大眾,風傳媒宣稱確實發生為假。這樣做將符合臺北市政府以及社會閱聽眾的利益。然而至今,柯市長從來沒有這樣做。

3. 聲稱此事遭到副市長陳景峻否認是不精確的說法。關於陳副市長的回應,有幾種說法:

3.1 「至於北市府是否真有把該記者的電話號碼設為拒接一事,陳景峻否認,他強調自己從來沒有拒接過,……而且他沒有聽到這種情形,相信柯文哲也不可能有這樣的要求。如果柯真的有這樣的情形發生,一定會勸進他不要這樣做。[2]」(江昱逵,今日新聞)

3.2 「昨傳出台北市長柯文哲……,下令十一樓(市長室所在樓層)相關人員封鎖或是拒接該記者電話。副市長陳景峻今天受訪時說,自己沒有聽說這件事情,他相信市長也不會做這件事,如果有的話,他一定會去勸市長[3]。」(沈佩瑤,自由時報)

3.3 「……竟要求官員拒接該記者採訪電話,……但北市府顧問蔡壁如否認有封殺一說,且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 30 日出席「雙北市立圖書館一証通用服務」記者會受訪時也否認有官員拒接之事,『若柯市長有下令,我一定會去勸他,自己從沒拒接過任何記者電話,甚至有時會主動回電。』[4]」(鄭羿菲,台灣醒報)

3.4 「陳景峻上午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就他瞭解沒有這樣的事情……陳景峻也堅稱不存在柯文哲要求首長出示手機以表忠誠、拒接該記者電話一事,陳說,『我認為市長不會去做這個』,柯文哲『人事預算都不會去干預了,那他怎麼會干預你手機不手機的?』,強調這是誤傳。[5]」(陳煜,風傳媒)

3.5 以上四種否認,程度容或不一致,但是每一種皆不同於「沒有發生」。

3.6 以上四種否認的說詞,都積極保留「有發生」的可能。

4. 《風傳媒》分別以報社和主筆室的名義為文,稱市府下令拒接電話的情節確曾發生。當報社賭上名節,宣告社會自家記者遭遇來自市府「如此明目張膽封殺新聞之舉」,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認為可信。

5. 世新大學新聞系王健壯教授亦於《上報》為文,直言「封殺記者不是台灣價值[6]」,表示認為封殺一說為可信(王健壯,2018 年 1 月 31 日)。

6. 當我們有以上理由相信《風傳媒》報導下令官員拒接電話的情節為真,且當若其為假的情況較為符合柯市長的利益,卻至今不見柯市長做如是宣稱,我們不解究竟是受到什麼阻擋而不能直接否認?

7. 事實上,被柯市長在 29 日否認的,是「封殺」這個標籤,堅稱「這不叫封殺」。醒報報導《北市府拒記者電話? 說法成羅生門》中,對市府顧問蔡壁如「否認封殺」,也屬於此類,都與「確曾發生」無爭。

綜上,我們有 1–5. 所述理由相信「確曾發生」為真,且因為「確曾發生」從未被柯市長否認,並重要關係人士的說詞亦與「確曾發生」無爭,所以我們相信風傳媒記者,因調查台北燈節內幕,遭柯市府下令封殺。

柯市長若要主張沒有封殺記者,則待證事實為臺北市政府沒有不對的作為,應負舉證責任。請從由柯市長正面否認開始。

我們提醒,柯市長不曾下令,與《風傳媒》主筆室稱市府下令官員拒接風傳媒記者電話確曾發生,兩者不可能同時為真。而市府發言人劉奕霆一再重複「市府並未有此行為」的立場,等同市府宣稱《風傳媒》主筆室所稱為假,是市府在說《風傳媒》主筆室說謊。請問這仍然是台北市政府今天的立場嗎?

最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醒柯市長,「沒有當事人來告」並不是一個有效的證明清白的方式。反而,那對於站在權力部門對面的記者同業,是不恰當、有失格調的說詞。他們不是你可以這樣對待的人。一位同業這樣描述第一次作品上刊,說她看見的時候「偷偷的哭了,不是什麼了不得的新聞,但初嚐的滋味,讓我警醒地認知到,要對讀者的信任負責、對自己的影響力負責、對以媒體來推動台灣的民主負一點責,擔子不輕,落實在每篇稿子上,就是新聞專業,至今依舊努力著」。我們相信柯市長每天遇到的同業,像她一樣「至今依舊努力著」。用那樣的話,去嘲諷他們的職業風險,訕笑他們背後不見得總是有報老闆支撐,恐怕不是非常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