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用水的輸送多要透過水龍頭,而許多家庭為了飲水安全,也會安裝濾水器等設備過濾有害物質。消基會指出,若不是從安全的水龍頭流出,過濾這道步驟形同做白工,消費者反而有可能將有害物質吃下肚;消基會、標準檢驗局共同合作,在全台販售通路隨機購樣市售10件「飲水用水龍頭(LF)」(Lead Free,無)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但「商品檢驗標識」1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則有3件不合格。

標檢局從106年1月1日起將飲水用水龍頭列為強制檢驗商品,規定水龍頭中鉛溶出量必須低於每公升5微克,水龍頭材料其含鉛量不得超過0.25%,商品本體也需要以不易磨滅的方式標示「LF」字樣,並在外包裝標示「飲水用」中文字樣及於商品本體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消基會指出,這次的購樣檢驗,共進行「無機污染物溶出性能」及「與水接觸之本體材料」等2項品質項目檢測,並依據商品檢驗法進行「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所有商品的品質全部合格,但在商品標誌及中文標示方面分別有1件及3件未達要求。

標檢局指出,「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的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標示,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和標檢局呼籲有關當局,應不定期抽查市售「飲水用水龍頭(LF)」。   圖:消基會/提供